近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南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在总结前期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完善八项工作制度,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制度保障。
01
建立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定期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议事制度,从会议类型、时间节点、召集主持人、召开次数等分别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统筹谋划和组织推动工作。
02
建立完善线索排查收集移交核查反馈制度。对市县两级扫黑办、政法部门、成员单位在线索排查、收集、研判、受理、移交、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强化对线索核查的跟踪督办,实现按时清零目标。
03
建立完善案件办理制度。规范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的程序和内容,强化公安机关快侦、检察机关快诉、法院快判,规范案件会商会办范围及程序,强化重点案件集中攻坚,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04
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和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对各级扫黑办及成员单位在重大事项、日常情况的报告内容、时限、要求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强化对全市专项斗争的情况掌握、统筹协调,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05
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和行业治理反馈制度。通过工作提示函、问题整改通知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的运用,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行业综合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06
建立完善工作督导制度。建立市领导定向包片督查、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带队督导、督导专员专项督导、市扫黑办工作专班常态督导“四位一体”的督导制度,强化对典型问题、重要线索、重大案件、重点行业的督导督办,切实推进扫黑除恶重点工作。
07
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规范考核奖惩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细则,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充分运用提醒提示、领导约谈、黄牌警告等手段组织推进,激发工作积极性。
08
建立完善工作保密制度。规范文件、会议、线索、案件等保密要求,强化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保密措施,提高保密意识,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