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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坚决打击“软暴力”“套路贷”等新型有组织犯罪 有力巩固扫黑除恶的斗争实效
2019-07-26 10:19:00  来源:南通检察  作者:通检宣

  

  央广网北京8月11日消息(记者景明 潘毅)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严厉打击以“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的黑恶势力是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之一。由于“软暴力”“套路贷”行为的特殊性,因其引发的纠纷,以往大多通过民事调解途径解决。而如今,“软暴力”“套路贷”的方式、手段日趋多样,行为后果也日趋严重,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心理恐慌和精神压制已丝毫不逊于传统暴力手段。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政法机关积极作为,坚决打击“软暴力”“套路贷”等新型有组织犯罪形式,铲除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显著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在工作中,江苏多部门注重建立案件研判、线索移交、证据认定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细则,有力巩固了扫黑除恶的斗争实效。

  与欺行霸市、打打杀杀的黑恶势力相比,以“软暴力”“套路贷”等为手段攫取巨额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同样值得警惕。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案件“龚某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便是典型的以“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3年以来,被告人龚某等人在常熟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活动,为非法获利长期实施蹲守拦截被害人、在被害人家门口喷漆、小区内拉横幅等“软暴力”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江苏省扫黑办工作人员表示:“‘软暴力’对被害人精神上的折磨非常大。他们长期蹲守在人家门口,在必经之路上拦截滋扰,在被害人门上涂油漆。我们查实,有17名被害人不敢报案,有2人得了抑郁症。在常熟,有十几个乡镇受到他们的影响,影响恶劣。”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江苏政法机关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之前,打造了司法实践先行先试的样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蒋惠芹介绍,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判决中注重“打断财血”,根除后患。“我省生效判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被告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率’分别为54%和18%,明显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体现了对黑恶犯罪的严打方针。已审结的所有涉黑案件,均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力度。”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嫌疑团伙组织严密、手段隐蔽、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逃避打击的特点,江苏公检法机关制定出台程序衔接、审查指引、办案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打击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细化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裴军介绍:“通过警务平台案件和警情碰撞,精确锁定一批隐藏在小案和初罪中的黑恶嫌疑线索。统筹推进黑恶团伙案件侦办工作,坚持三个必须:涉及‘保护伞’的必须提级侦办;遇有办案阻力的必须指定管辖;人员众多、情况复杂的必须异地用警。”

  2016年2月起,被告人方某、徐某及其骨干成员先后成立多家“套路贷”公司,在无锡、江阴、宜兴等地违法发放高息小额贷款,采用“高低条”、强制重复还款等方式虚增债务,使用暴力、恐吓、滋扰等手段非法催讨,谋取不法利益。

  2019年1月,由江苏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8人“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一审宣判。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意见,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徐某等38人有期徒刑十九年到一年零九个月不等。该系列案件为江苏省首例判决的“套路贷”涉黑案件。蒋惠芹介绍,截至2019年4月底,江苏全省法院一共审理涉黑案件80件,审结35件,生效判决涉黑案件29件,256人。“加大防范和惩治力度,规范对套路贷和虚假诉讼的甄别、排查、移送和处理。初步建立了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实时掌握全省职业放贷人情况。”蒋惠芹说。

  扫黑除恶,关键在打、根本靠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根本之举。近一年来,江苏全面开展村“两委”人员摸底调查,重点针对政治功能弱化、“村霸”、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突出问题,“一村一策”精准治理,2018年共整顿提升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1015个。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裴军介绍:“为了探索铲除黑恶‘土壤’的治本之策,全力压缩黑恶违法犯罪的滋生空间,省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制定联审机制,对农村两委实行‘两个必查’:任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任期内必须开展年度监察,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黑恶势力能够坐大成势,往往离不开保护伞的庇护。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查处“保护伞”的指导意见,明确界定黑恶势力“保护伞”11条具体认定标准和5条处置原则。江苏省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着眼于扫黑与毁伞同频共振,建成全省统一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库,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管理分析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实时掌握、全程指导。此外,两部门还共同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对线索范围、移送期限、结果反馈等作出刚性规定。江苏省扫黑办副主任姚恒斌表示:“因为要深挖‘保护伞’,后面有很多线索,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双向移送机制,接收省纪委监委移交给我们的线索,同时根据移送规则,把我们政法部门掌握的线索移交给纪委、监委。”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