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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通州:检察官回访被害企业 助力民企健康发展
2021-07-08 09:02: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检察官进网格活动,落实检察机关“网格+检格”常态化司法服务监督保障机制。近日,通州区检察院专职委员徐卫红、第二检察部主任顾艳霞及干警前往江苏某织造有限公司进行回访。

  夏某某原为江苏某织造有限公司员工,在其担任公司销售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修改合同收款账户或让客户直接转账至其支付宝或微信的方式,收取公司货款共计130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及消费。夏某某因犯挪用资金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并向该公司制发了《刑事风险提示函》。

  回访过程中,检察官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于公司经营状况、人员数量、公司制度等情况的介绍;针对《刑事风险提示函》提出的风险点,公司在公章管理、发货管控、员工法律培训等方面所作整改落实情况;并向企业负责人宣讲民营企业常见的职务犯罪。

  会后,企业负责人对通州区院延伸检察职能、服务企业的做法给予高度称赞,并表示会积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自身责任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财产保护水平。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