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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37万非法所得全额入账
2020-07-20 16:36: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所得却不愿上缴。为达到最佳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检察机关精心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真心悔罪认罪认罚,非法所得全额上缴。2020年 7月15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朱某等5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朱某等五人是某诈骗团伙中的一般业务员。2018年11月以来,被告人朱某、周某等人经邹某(另案处理)等人组织至马来西亚实施多期荐股诈骗活动。初步查明,2019年8月至11月,该诈骗集团使用模拟软件,通过网站平台,以“阳顶天”老师的名义虚假荐股,通过虚构的老师号接资源、加好友。然后,一批“水军”在直播间、微信群吹捧老师,虚构在该平台投资跟着老师操作盈利,诱使被害人在平台投资入金。犯罪嫌疑人再通过高手续费、高倍杠杆、反向引导等方式让被害人误以为投资亏损,诈骗自南通市崇川区、山东省、河北省、江西省等全国各地47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80万余元。

  在这个诈骗团伙中,朱某、周某等人主要负责用老师号接资源发话术,在微信群直播间充当水军互相配合诈骗被害人在虚假平台入金。在职期间,被告人朱某等人均有数额不菲非法所得。周某和朱某分别于2020年1月9日和4月3日被抓获。4月9日,张某、雷某和王某主动投案。到案后,朱某等人均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20年6月,该诈骗案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朱某、周某等5人自愿认罪认罚,但均未退出违法所得,表示没有能力退钱。

  为追缴非法所得,最大限度的挽回被害人损失,承办检察官主动向各被告人开示证据,给他们细细算账。检察官梳理银行流水,摘录诈骗集团通过多张银行卡向被告人发放在职期间的工资、提成等明细记录,明确告知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的金额。得知骗了如此多的被害人,几名被告人惶恐不安的同时,也对检察机关公正透明办案口服心服。

  见被告人心理防线有所松动,检察官趁热打铁,继续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不仅仅是在具结书这张纸上签个字认罪了事,更重要的是内心真正有悔罪之意。”在检察官的“情理法”引导下,朱某等人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深刻认识。朱某说:“原来以为到了司法机关只要坦白认罪总归能从轻处理。却从没意识到,我自己犯下的过错却弥补不了,特别是想到被害人被骗那么多钱,良心过不去。”他还记得检察官告诉过他,积极退出非法所得也是量刑从宽处理的依据之一。

  既能弥补内心歉疚,也能获得宽大处理,几名被告人心中有了明确打算。获得非法所得最多的雷某和家人商量一起凑钱,先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以后努力打工挣钱再还。2020年7月9日 ,雷某先把自己10万多元的非法所得准备好,第一时间通知承办检察官。同一天,其余四名被告人均凑齐了非法所得钱款。这样,五人共计37万余元非法所得全额上缴财政专门司法账户,一分不少。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五人在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这样的结果,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该院承办检察官认为:“案结事了,不但要犯罪嫌疑人受到刑法惩处,还要让他们内心真正认罪悔罪,更要尽最大努力为被害人挽回损失。这是我们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也是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编辑: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