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来到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该院发送的一份关于少数吸毒人员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作为毒品替代品的检察建议作专项通报。
2016年年底,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少数吸毒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服务机构,购买名为复方磷酸可待因的口服溶液用于吸食。据了解,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主要用于化痰止咳、咽炎、上呼吸道感染等病症,长期大剂量服用可引起欣快和兴奋,是国家药监、卫生、公安部门确认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该药品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
药品用来救人,怎么能让少数吸毒者拿来当成毒品的替代品?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立刻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趁着苗头刚起,没有大面积蔓延,分别向市、区两级卫计委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
这份检察建议书得到市、区卫计委的高度重视,两级卫计委在全面调查的前提下,迅速展开了专项整治活动,并形成文件向下属各医疗单位下发,将规范药品管理的范围从复方磷酸可待因的口服溶液扩展至全部82种第二类精神药品。
“检察建议不是一纸空文,要体现检察监督的刚性执行力。”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介绍,该院今后将建立检察建议审核研讨制度,每一份发出的检察建议都要经过层层审核把关,一旦发出去必须有回复,必须动真格见成效,捍卫司法公正,保障民生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