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男,43岁,法律硕士,200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从检21年以来,他几乎走遍了检察院内所有的职能部门,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民行检察、案件管理、综合管理等等,是个不折不扣的“多面手”。他心系人民、满怀赤诚,始终坚持心中理想,在求知中增长才干,在创新中砥砺前行,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所在的处(科)室多次被省、市评为先进集体。
勤学习,多想“能行”的办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回想起初入检察院工作时的情景,张杰说曾经心理压力特别大,尤其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是检察机关的“拳头”职能,担心适应不了检察工作。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认真钻研业务,数十年如一日,仅工作之余所做的学习笔记就有二百多万字,逐步成长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他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公文竞赛、法律文书竞赛及全市公诉对抗赛、法律文书竞赛等各类比赛均取得不俗成绩,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2018年,他从开发区检察院调回市院,2020年担任市院第二检察部(重罪检察部门)主任。他带领部门干警创新中破局,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整治涉枪爆违法犯罪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省检察院评为第一等次。
强监督,坚守办“铁案”的初心
“办案是智者的较量,也是勇者的对话,要办就办成铁案。” 张杰时刻如此提醒自己。站在时代前列,强化法律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裁判不公的案件坚决抗诉,捍卫公平正义,这也是他始终如一的坚持。在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中,他发现原审判决对被告人倪某遗漏了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先后两年三次赴倪某服刑地常州监狱提审,经补充完善证据后证实了倪某所涉的敲诈勒索犯罪,两次发回重审监督,倪某被加重刑期四年,被害人特意向省、市检察院寄去感谢信。
张杰带领第二检察部以100%的目标要求确保按时办结、准确适用、程序合法,先后推动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抗诉质效提升年活动,仅2021年二审抗诉22件,审监抗诉4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4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1件,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打造的“四书会审”刑事审判监督模式在全国刑事审判监督调研会上作经验交流,制定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被上级全文转发推广。
为群众,传递民生的“温度”
一件件关注民生的“小事”,彰显了他一心为民的赤诚之心。为认真落实高检院“七号检察建议”,张杰带领部门干警迅速行动、专题谋划,迅速摸清本地寄递情况,查准监管问题,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明确专人对下指导,自上而下推动各地落实,形成了从点到面、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寄递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编发《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专刊》,相关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
在工作中,张杰敏锐察觉到通州区所查办的一起3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寄递方式贩卖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油”案件,在寄递方面存在监管漏洞,迅速指导通州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并在全区寄递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花开顶枝分外红,张杰始终在司法办案中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检察工作上“用心”,在法律监督中“精心”,在为民服务中“贴心”,默默奉献、辛勤耕耘,磨练正直、谦虚、勤恳的品格,以清晰的思路、坚韧的干劲和务实的行动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