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喜报】国家三部门联合表扬!如皋市检察院陈莹莹同志在这项行动中表现突出!
2022-03-03 09:20: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近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表扬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如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莹莹获评“表现突出个人”

  陈莹莹

  现任如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2018年以来共办理污染环境案件58件214人,其中高检院挂牌督办案件7件,无一错漏。个人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例撰写标兵。办案团队获评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组专班

  推动问题解决

  2021年1月,经省检察院批准,陈莹莹领衔的办案团队集中管辖南通市五地区环境资源案件。

  在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长江流域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中,陈莹莹与五地区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构建“团队长+大队长+分局长”信息即时共享、线索即时移送机制,全省率先从行政机关、检测机构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0名。

  明确三类案件必介入、案发现场必查看、疑难问题同研究,先后提前介入处置危险废物案件5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1件、直排废水案件3件,有效解决了取证规范、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的难点问题。

  建机制

  推升办案质效

  2018年以来,陈莹莹参与环资办案团队创新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三同步”审查机制,探索“三诉合一、三责同追”办案模式。集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以来,以“三诉合一”一体化办案为基础,探索建立“精准惩治+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案件+”办案模式,办理污染环境案件19件81人,提起公诉11件31人,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充分发挥诉前过滤作用,法定不起诉1单位、存疑不起诉5人、酌定不起诉8人。

  服务市域治理,对1起涉处理镇区生活污水国有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同步启动企业合规审查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管理风险、规范公共设施运行。对集中打击中发现的废旧包装危险废物随意处置造成环境隐患的3起案件,启动专题调研分析。发出督促磋商修复检察建议、移交异地公益损害磋商线索共7件13人,督促收缴生态修复金33万元。

  破瓶颈

  促成办案共识

  为解决三类环境违法犯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分歧问题,陈莹莹多次与五地公安环资办案人员开展疑难案例剖析,至如皋市公安局进行授课,参与筹备南通市环境污染案件实务研讨会,围绕非法处置危废认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界定、直排废水中排放标准适用等问题,与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开展充分交流,为三类案件的准确侦办提供有力支撑。

  为统一司法尺度,陈莹莹先后2次组织与法官的同堂培训,分别就危废类案件办理、污染环境量刑规则细化进行研讨,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污染环境案件中落实打下坚实基础。立足南通地区污染环境案件办理实践,加强类案总结和经验分析,参与起草全省恢复性司法指导意见等,为全省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样本。团队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信息录用,在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条线会议上做现场交流。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