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达华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团总支书记兼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崔达华,男,1986年6月出生,200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团总支书记兼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3年来,他始终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反腐战场内的“勇敢者”
从检后第一个岗位就是反贪,三年的侦查工作经历培养了他坚定的立场和敏锐的嗅觉,转战刑检岗位后,他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0余件。近年来,先后办理南通地区首例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教育整顿期间首例政法干警职务犯罪案件等。作为办案中坚力量,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他总能主动请缨、首当其冲、勇挑重担,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在办理沈某某受贿、徇私枉法案中,注重通过扎实的提前介入工作把好审前过滤关,成效显著,该案被南通市院评为2019年度职务犯罪优秀提前介入案件;在办理陈某某贪污等案中,他充分履行审查起诉环节检察主导权,积极开展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规范文书制作、确保案件质量,该案被南通市院评为2020年度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优秀案件。
经济发展中的“护航员”
2017年,崔达华受理了一起某上市公司销售经理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达千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分文未退。他围绕资金去向制定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从海量的银行交易记录中锁定赃款线索,最终戳穿犯罪嫌疑人辩解用于垫付公司支出的谎言。
事实查清了,但受害单位的损失如何尽快挽回成了他另一个心结。为此,他通过细致耐心的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退赃,在检察环节成功为涉案公司挽回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该案办理效果得到涉案企业的充分认可,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12月,该案入选江苏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公布的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他又投身于多起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涉众型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办理,他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和追赃挽损齐头并进,切实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善于思考总结的“多面手”
边办案边总结是崔达华的习惯,他认为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能更大程度的体现办案效果。他及时总结办案心得,撰写了数十篇宣传被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录用;出庭支持公诉“美容陷阱”强迫交易案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专题播放;撰写的调研文章入选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年会论文;主讲的某高利转贷案被南通市院评为优秀小课堂;承办的多起案件被南通市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工作以来,他先后获评启东市委、市政府嘉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新长征突击手”“政法宣传先进个人”“新时代政法先锋”“ 案列写作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2021年10月,在南通市院举办的第十九届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中再次荣获“全市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