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刘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今年10月13日,如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刘涛同志在工作岗位突发心脏骤停,经送医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刘涛,男,汉族,1984年2月生于湖南隆回,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8月参加工作。
刘涛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0年来,忠诚履职,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在民行、案管、公益诉讼等岗位奉献青春、建功立业。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先进个人”“南通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南通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如皋市优秀共产党员”、个人嘉奖等荣誉称号及表彰数十项。
要学习刘涛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优秀品格
刘涛同志恪尽职守、勇挑重担,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用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党的教育培养。疫情期间,他主动放弃回湖南老家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投身抗疫一线,以高度的职业敏感性,针对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公共卫生间安全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消除隐患,助力抗疫。广大政法干警要以刘涛同志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永葆政法队伍政治本色。
要学习刘涛同志恪尽职守、担当有为的敬业精神
10年来,刘涛同志用高质量办案兑现司法为民承诺,办理的一件案件入选《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例选》,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助推如皋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值班律师工作站,助力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推动如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全面展开,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广大政法干警要学习刘涛同志脚踏实地、苦干实干务实作风,不断练就过硬本领,为南通政法工作提质增效建功立业。
要学习刘涛同志胸怀全局、无私奉献的家国情怀
刘涛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计利国家、无私忘我。2012年,他主动报名,作为江苏检察机关第二批援疆干部被选派到新疆伊宁县检察院挂职检察长助理。挂职期间,他担当有为,带领当地民行干警攻坚克难,提升办案质效,填补工作空白,促进伊宁县检察院民行工作实现从全伊犁州中游到第一的跨越发展。广大政法干警要学习刘涛同志无私无畏、冲锋在前的精神,以无私奉献的赤子情怀书写人生华章。
要学习刘涛同志忠厚朴实、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
刘涛同志始终坚守思想道德底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为人善良谦和,处事公正坦荡。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健康生活情趣,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他乐于助人,每当同事、朋友遇到烦难、困惑,他总是二话不说倾囊相助。广大政法干警要学习刘涛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优秀品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和道德底线,永葆共产党人良好形象。
市委政法委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向刘涛同志学习的热潮;号召广大政法干警以学习活动为契机,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全市决战“过万亿”、夺取“双胜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