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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
2019-05-29 10:59:00  来源:江苏检察  作者:通检宣

 

  10月18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学习郭声琨书记与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研究贯彻举措。刘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以“扫黑”“打伞”的实际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郭声琨书记、赵克志国务委员和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十个新突破”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省院要以迎接中央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全省各级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侦监、公诉部门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拿出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歇口气等思想,组织精干力量加以推进,以实际行动把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落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要突出惩治重点,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要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坚持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当前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确保做到“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要深入总结前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加深对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态势、新动向的分析把握,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受理、登记、移交、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恶势力”“软暴力”以及“套路贷”等犯罪的诉讼监督,进一步提升惩治涉黑涉恶犯罪的精准度。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省院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各级院对案件卷宗中涉及到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逐一记录在案,及时全面向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移送相关线索,共同做好线索核查工作,决不让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要严格落实“刀刃向内”的要求,对涉及到政法人员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要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办。

  特别是一旦发现检察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各级院在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层报省院,省院要组织相关院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坚决清理害群之马。

  会议要求,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要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始终把办案质量放在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首位。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对严重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犯罪情节恶劣、涉案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等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依法从严打击,不纠缠于细枝末节,确保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受到法律惩处。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监督,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的涉黑涉恶案件,各级院要切实加强监督,省院要全部掌握,逐一阅卷审查,加强跟踪指导,防止案件流失。另一方面,要牢牢守住法治底线,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凑数办案、人为收紧办案法定期限等问题,确保案件严格依法办理,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推进会精神,部署了贯彻落实任务。(特约记者 徐红喜 占东东)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