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的权利
1、要求检察机关按举报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受理举报。
2、要求检察机关对举报行为保密。
3、要求检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4、了解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
举报人的义务
1、如实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
2、不得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受理范围
1、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如: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土地、乱砍滥伐林木等)。
2、食品药品安全(如:假疫苗等)。
3、国有财产保护(如:国有资产流失)。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如:没缴纳土地出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