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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律师接待统一受理范围
2019-08-28 14:26:00  来源:南通检察  作者:案管部

  案管部门负责统一对外接待和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统一登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的受委托或者指派信息、联系方式等;

  统一接收、登记、流转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有关申请、要求以及提交的书面材料等;

  统一接收、办理申请事项预约登记;

  安排辩护律师或者其他经过许可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包括纸质、电子两种形式),提供复印、拍照、刻盘等服务;

  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办理并答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有关申请事项。

  电话预约:0513-83563632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