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监督线索,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木加强管理,并推动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隐患点”专项排查活动,截至目前,已拔除16个“隐患点”。
检察官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2019年5月,何某将轿车停靠在崇川区某路段非机动车道内。当天,某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擦轿车后部发生交通事故。在认定事故责任期间,何某以肇事路段行道树遮挡禁停标志为由,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先后向南通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其未违法停车。经复议机关审查和三级法院审理,均未予支持,后何某向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受案后展开调查,认为该案中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不过,何某提到的“行道树遮挡禁停标志”让检察官留了心。经调查,辖区部分道路行道树长势茂盛,确实导致一些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行车视线被遮挡。
为保障群众平安出行,崇川区检察院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交通隐患点”专项排查活动,邀请路面执勤民警作为“检察官助理”,在日常巡查中注意发现交通隐患点位,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
根据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检察官多次驾车对某段交叉路口路段进行实地测试,确认树木遮挡交通信号灯,无法满足驾驶员在时速30至40公里动态条件下的视认性,降低发现、判读红绿灯及采取制动所需的前置距离要求,易发生“闯红灯”或碰撞事故。根据排查结果,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交通隐患点”及时整改排除。目前,“交通隐患点”涉及树木均已修剪,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