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检察院陈静同志简要事迹
2016-12-12 15:52:00  来源: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陈静,女,37岁,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先后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等多岗位锻炼,现任该院检调对接案件办理中心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她爱岗敬业,奋勇争先,乐于奉献,倾心帮教,是江苏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岗位能手”,南通市“十佳公诉人”和“十佳岗位能手”,多次获评通州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和“执法质量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嘉奖,先后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入选“2014江苏百名好青年”。 

  一、业务娴熟,勇于担当 

  每当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她总是不顾自己单薄瘦弱、患有甲亢疾病的身体,不怕苦累,加班加点、迎难而上、刻苦钻研,先后承办侵犯商业秘密、网络“私服”等多起全市首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近4年来,她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各类案件300余件480余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6起,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7次,发出《检察建议》3份,向工商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2份,均得到采纳和纠正。例如,在办理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如皋市“神马”案件时,因是首例无相关办理经验,且涉及商业秘密的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认定是否为商业秘密是办案的难点,对技术信息要义的理解是指控犯罪的关键。为此,她先后三次进企业参观作业流程,在学习查看设计图纸、深入思考难点问题、数十次的向技术人员咨询以及10余次的汇报案件的过程中,逐渐较为深刻地理解了相关技术信息的要义,为完善证据远赴千里之外的湖南取证。在多方学习参考了全国其他地区的此类案例的基础上,她针对案情,几易其稿,制作了清晰明确的起诉书,并在开庭审理前制作3套举证预案和辩论意见,做足庭前准备。在先后四次长达36小时的庭审中,她凭着详尽有序的阅卷以及对技术难点和法律要点的深刻理解,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人罪名成立,并得到二审法院的维持。该案入选2011年江苏省法院系统十四个典型案例之一。又如,2012年她办理的宋某某等21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是全市首例团伙型知识产权犯罪大案,涉案人员众多、数额特别巨大,卷宗材料繁多,且取保候审的绝大多数人员在审查起诉环节翻供。为此,她先后6遍阅卷,认真制作该团伙的组织结构图,准确认定每个人员的行为和涉案金额,寻找翻供人员供述中的矛盾点和翻供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为期3天的庭审中,她作为公诉人沉着应对,环环讯问,严密举证,并利用发表公诉意见的机会释法说理,给各被告人和百余名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一审法院判处21名被告人罪名成立,并科以相应刑罚,各被告人均未上诉。再如,她成功办理全省首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犯罪案件,何某某等12人采用从网络QQ空间搜寻、向网友购买、交换以及进考场偷拍等手法,先后在5次国家组织的考试中,非法获取国家考试的考前、考中试题或答案,传输给考生。因该案被告人的行为相互交叉,相对复杂,出庭公诉存有较大难度。她迎难而上,审查了200余份物证、书证、电子证据、鉴定意见等证据,在为期2天的庭审中面对10名辩护人的质证、辩护,有理有据地沉着应对,有力地指控犯罪。一审法院判处各被告人罪名成立,并科以刑罚,各被告人均未上诉,该案入选全市典型指导案例。她针对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遇到的难题积极撰写7篇调研文章市级以上刊物录用,其中撰写的《当前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相关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文被省院《情况反映》采用,撰写的《销售盗版出版物行为的法律适用》一文被《中国检察官》录用。 

  二、精细执法,爱心护苗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她坚持“教育、挽救、感化”和少捕慎诉的原则,带领年轻干警严格执行各项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特殊制度300余项次,依法不批捕未成年人9人,不起诉17人,注重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和跟踪帮教,先后使6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有了喜人转变。例如,在办理16岁张某某抢劫案中,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张某某父母离异,从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教导,在打工期间因缺钱一时糊涂持刀抢得一女子人民币49.2元后自首。她根据具体案情和心理咨询师的分析意见以及高检院的相关规定,认为不批准逮捕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挽救,果断提出不批准逮捕张某某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检委会多数委员的支持。张某某正因为这次重获自由的机会而真诚悔改,走上了正轨。再如其办理17岁李某强奸案时,充分开展社会调查和心理疏导工作,根据案情和教育挽救的角度先后提出不批准逮捕李某和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检委会多数委员的支持。10个月的考察期内,李某真正改变了自己,自信地迎接新生活。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她还开展对被害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工作10余次,全力保障被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她通过对近5年办理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分析,针对宾馆旅店作为案发地占有一定比例的现象,向公安机关发出《关于加强监督管理宾馆旅店规范经营》的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为此增加了4条强化监督管理的措施,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她在办案中积极撰写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解决途径》获2014南通市法学会征文活动三等奖。工作之余,她还先后为14所学校15000余名中小学生上法制教育课,积极开展各项预防犯罪和维权宣传,奉献了一名女检察官对青少年的无私关爱。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绩突出,被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3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三、开拓创新,乐于奉献 

  2010年底南通市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后,她作为知识产权工作骨干,和同事们一起积极探索确立了“以打击促保护,以服务促保护”的知识产权“1+1”保护机制,在该区特色产业区——中国南通家纺城开展受理企业诉讼、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组织企业家代表座谈、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法制讲座进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20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她立足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起草制订专项制度,创新了“一优二时三必谈”的未检办案方法,率先商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未成年人进行面询交流、SCL90心理健康测量、“房树人”心理画人格投射测试和“沙盘游戏”治疗法等综合心理干预手段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初步构建“一站两点三线”心理咨询疏导网络,将心理分析意见作为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理方式的参考,“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工作成效明显。她坚持以身作责,带领青年干警创先争优,注重发挥“检校共建”、“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检青春守站QQ群”四大平台作用,组织开展法制课、法律知识竞赛、庭审进校园、发放宣传册、赠送宣传光碟、广场社区接待等多形式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活动30余场次,结对帮扶18名贫困在校生,爱心捐助30000余元。2012至2013年,该院团支部先后被共青团通州区委评为“五星级团建示范点”,被共青团南通市委和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编辑:jcw_nt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