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引出案中案,崇川检方启动监督程序,督促警方立案侦查
2017-07-18 14:59:00  来源: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通检宣

  一个年轻人因为听信了朋友的推荐而跑去玩赌博游戏,结果输了十几万。为了挽回损失,他又搞起了诈骗,最终被司法机关查办。检察机关在审查这起案件时发现,那位推荐玩赌博游戏的人员很有问题,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

 

 

  7月11日,崇川区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最终对其立案侦查。

  6月2日,崇川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江苏赣榆人闫某因在网络赌博中输掉巨额钱款,为了翻本,竟然冒充混迹社会上的“重量级”“大哥”,分别注册多个微信账号轮番“轰炸”,到处诈骗朋友钱财,其中光朋友秦某就被骗了16万元。6月8日,崇川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闫某批准逮捕。

  不过,在审查闫某诈骗案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了一处细节:闫某供述自己是因为朋友秦某的推荐去玩赌博游戏才输了很多钱,而秦某自己手下还有很多像他一样的下线。

  “如果闫某说的是事实,那么秦某就很有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办案检察官再次仔细审阅卷宗,果然发现秦某在与闫某微信聊天中谈到了关于网络赌博提成的问题,这与闫某之前的供述得到印证。

  根据这一重要线索,承办检察官又进一步梳理案卷材料,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并且结合卷宗证据材料,于6月7日向崇川公安分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于6月9日回函说明了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当时的证据不足。然而,承办检察官认为,目前已有的口供相互吻合,指向明确,已具备立案侦查的必要和可能。

  6月14日,崇川区检察院向崇川公安分局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十分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于6月22日对秦某开设赌场一案立案侦查。同时,崇川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根据闫某的供述材料,进一步向其他参赌人员调取证据,并且协同网监部门调取某赌博游戏网站等相关证据,以引导公安把握好侦查方向,促进案件尽快突破。

  公安机关初步审查查明:2014年7月左右,闫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秦某,秦某向闫某推荐了一款网络赌博游戏,而秦某是这个游戏在南通的代理。之后,闫某注册成为秦某的下线,开始玩这款网络赌博游戏,并先后拉了刘某等人参与赌博。结果,刘某等人输了七八万元,闫某自己则输了十几万元。同时,据闫某供述,秦某的上家是李某,秦某作为代理,仅在南通就直接发展了像闫某这样的游戏下家约30家。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