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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意见|对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016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9-05-06 14:31: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政法委:

  经研究,现对钮*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预防和制止儿童性侵的社会综合惩防体系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我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发,产生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我部于今年年初对2015年至2018年全市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情况开展了调研,对性侵犯罪的数据及案件发生的特点等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了性侵犯罪的趋势、特点、性侵犯罪发生的规律性因素,剖析犯罪成因。全面分析了2015年至2018年间南通地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特点、原因分析及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途径。2015年至2018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2件213人,被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227人。

  二、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重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年初,我院将2015年至2018年全市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调研报告报送至市政法委、市妇联、团市委,其中就提出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建议,一是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提升全民守法意识。抓牢街道、社区为主的法制教育主阵地,做好公众普法教育。加强特定场所的巡查监管,铲除犯罪发生的温床。二是加大性保护教育,提升未成年人防犯性侵能力。加强性道德性保护教育,建立亲职教育机制。三是建立全社会联动保护机制,织密犯罪预防网。建立侵害未成年人信息强制报告制度和性侵人员名单公开机制。四是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机制。去年我们推动在崇川建设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基地,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推动该机制。钮曦代表提出的建议与我们的大多数建议也是基本一致的。如皋市检察院于2018年11月21日与如皋市综治办联合出台了《关于涉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人员从业审查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了涉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范围及行业人员从业审查制度,建立了从业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黑名单”数据库,并明确了数据库的管理使用办法。市院未检处及时将该意见转发至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参照学习适用。

  今年3月,我院又联合南通市妇联在崇川区励志园创设了“心起点”家长学吧,共同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亲职教育工作,俞昕水检察长与秦艳秋主席一同为“心起点家长学吧”揭牌,秦艳秋主席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励志园”在涉案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心理及行为矫治、法律和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家庭关系修复方面所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也肯定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预防性侵害方面所作的探索和实践,赞赏检察机关开展涉案未成年人亲职教育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靠前服务的新作为。下一步,我们将用实际行动联合妇联在亲职教育专业队伍、专门场所、专门机制建设等方式迈出坚实的步伐,形成南通特色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亲职教育工作品牌,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更好地管护孩子。

  今年4月,我院向南通市教育局发出通检建〔2019〕1号检察建议书,就校园、培训机构的法治建设和安全管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存在问题,指出个别学校对学生管理没有尽职职责,部分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部分学校对教职员工入职把关不实、管制失严,部分地区对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管理缺位,同时提出了五点建议,即进一步抓细抓实学校、培训机构的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类学校、机构的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教职工入职审查和教育管理,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情况定期督查,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查处问责。在此基础上,我院与市教育局合作,从今年开始,将每年五月的第二周定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以全市一千多所学校为重点,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月10日,市检察院俞昕水检察长受聘担任南通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为通中莘莘学子上法治课,受到学生热烈欢迎。全市九家基层检察院也都派出法治副校长,赴当地学校开展各类法治宣讲活动。校园是未成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通过上述活动,从源头上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性侵犯罪的发生率。

  下一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会率先作为,推动形成全市合力,和其他职能部门一起携手共建,争取早日建成全市性的预防儿童性侵的社会综合惩防体系。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施春雷

  联系电话:0513-89019569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