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2022年9月,该院办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在无人超市盗窃6次,犯罪数额达6000余元。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系初犯,已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适时启动检察听证程序,邀请3名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会。
听证过程中,听证员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及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犯罪动机、作案次数,认为王某所盗财物为高档红酒等高价值商品,相较因生活所迫盗窃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案件而言,主观恶性更大,社会危害性更高,建议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崇川区检察院充分考虑听证员意见,并予以采纳。
2023年2月3日,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检察听证制度,崇川区检察院从大学老师、医生、律师、街道和社区干部等群体中公开选聘专家型听证员31名,设立听证员库。同时,制定《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听证实施细则(试行)》,对案件听证工作程序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案件听证操作规程。2022年以来,该院共通过听证方式办理各类案件81件,涉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