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机房精密空调和UPS更新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机房精密空调和UPS更新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预算:47万元;
4.最高限价:47万元;
5.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5年9月10日17时后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份。
5.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
2.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
联系人:王子飞;
联系电话:0513-5500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