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室外绿化养护、室内租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室外绿化养护、室内租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16万元/年
4.最高限价:16万元/年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招标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1月19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17778751998)
4.售价:300元/份。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
联系电话:13921678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云
联系电话:13921678505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