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就环本农场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环本农场维修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专题-采购需求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环本农场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1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6、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 2022年3月至 2022年5月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视情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同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2022年6月23日17:30后不再发放询价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28号淘宝城1幢1305室
3、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851339010)
4、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每投标供应商仅允许一人参与投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防疫期需规范佩戴口罩、出示近14日健康码及行程轨迹,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当地(供应商所在地、采购人所在地)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最新消息,亦可拨打当地区号+12345热线电话咨询。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2年6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
联系人:周宇熔
电 话:0513-55002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28号淘宝城1幢1305室
联系人:尹建、吕俊峰
电话:18906275357(尹建)、18550663166(吕俊峰)
mail:szzcjyb@126.com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