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活泼中带着稳重,随和中不乏严谨,但在工作时却会显示出十分的“较真劲儿”,办起案来就像打磨艺术品一样,如琢如磨、精益求精。
2010年,22岁的戴乐乐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向往和憧憬,考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转眼已过十三载,他始终奔波在刑事检察一线,从一名检察新兵成长为部门里的中坚力量,多次收获南通市“检察业务能手”,启东市委市政府嘉奖,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求“极致” 不枉不纵办铁案
“案件质量是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办案必须做到存疑必问、有疑必查,不遗漏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个细节,不留下一个矛盾点。”这是戴乐乐对办案质量的要求。
工作以来,他坚持难事面前不低头,大事面前敢担当,先后办理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犯罪集团案件,无论是疑难、复杂案件,还是普通刑事案件,他都一丝不苟,努力做到对每一起案件、每一名被告人都不枉不纵。
开展实地调查核实
在办理某职务犯罪案件中,经过缜密的审查,戴乐乐发现该案在前期可能存在部分犯罪事实的遗漏,经与监察机关沟通后,制定了详实的侦查方案,并通过启动自行补充侦查权后追诉27万余元。因质量优、效果好,该案的办理得到了省院肯定。
同样,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他发现审计方案不科学,主动引导公安机关重新确立审计方案,追加非吸金额600万余元,减少认定损失金额600余万元;在办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他认为认定的销售金额并不全面,便提出通过梳理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估算查获减肥片剂货值金额等方法,追加认定销售金额6万余元……办案过程中,他时刻注意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曾因在案件评查活动中发现多条重要监督线索被通报表扬。
护发展 柔性司法有温情
“我们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要主动服务大局,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戴乐乐全力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负面影响,同时积极参与送法进企业活动,为提高企业法治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提供服务。
送法进企业
2020年,疫情期间,建筑行业面临复工复产,他协办了一起建筑企业串通招投标案,11家企业均为外地民营企业,且大多是当地的纳税、用工大户,30名串标参与人又多是企业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冲击?一旦企业陷入困境,大量工人失业,会不会对当地经济发展也造成影响?如何处理好办案与企业生存的关系,成为他和承办检察官思考的重点。
经过一番思考、讨论后,他和同事们前往涉案标段进行实地踏勘,听取标段所在地村民意见,核实调查涉案企业承揽工程资质,发现已完工的项目质量完好、企业也具备较高资质。经综合评判涉案企业、人员在案件中的不同作用,以及企业生存发展实际后,确定了对涉案人员分类处理的办案思路。这起串通投标案,被最高检、省委主要领导点赞,被最高检作为认罪认罚八个典型案件之一向全国人大作专项报告,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获评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并入选江苏检察名案录。
勤思考 创新总结促提升
“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法。”边办案边总结,也是戴乐乐一直以来的习惯。
针对非法集资类案件,他和同事们通过建立“四同步”机制,即受理案件后同步告知集资参与人的权利和诉讼进度、同步关注集资参与人的动态并制订风险防范预案、同步配合追赃挽损、同步听取意见并做好法治宣传,引导集资参与人合法表达诉求,取得了显著效果。同时,他还积极探索检察创新机制,推动创新项目开展,参与建立的“护航民企检察服务机制”“不起诉权阳光审查机制”分别获2019年度、2020年度启东市委市政府创新项目一等奖。
“不知则问、不能则学”是他人生的座右铭。除了办案,在调研信息宣传方面,他也肯下大功夫钻研。参与撰写的《试论骗取贷款罪的实务检视及出罪路径》被《知与行》杂志录用,撰写的串通投标不起诉案信息被最高检、省院录用,同时入选《长三角法治案例精选》,数十篇宣传文章被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录用。
古人说,谦谦君子,学无止境,止于至善。在大多数同事看来,戴乐乐就是这样一类人,以拳拳之心,践濯濯之行,在司法为民的阵地上,不断开拓创新、踏实苦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他也将一直循着光照的方向砥砺奋进、踏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