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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利益链”
2024-05-10 09:09: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我真不该贪便宜,以后再也不做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了。”随着法槌一声落下,近日,经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启东市法院判决徐某某等4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4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时间回溯到2019年,朱某、倪某(两人均另案处理)借助自己从事手机配件经营的便利,认识了不少启东市各个营业厅的从业人员,并组建了微信群,以人拉人的方式招揽手机通讯门市经营者,让他们在为客户办理通讯业务的过程中,私自或以帮忙完成任务为由获取客户的手机号、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在相关人员将客户信息发送至微信群内后,由朱某等安排人员将信息用于注册一些App账号,并从中非法获利。徐某某等4人正是分处启东当地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在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分别与朱某结识,随后便开始在各自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未经客户同意,私自将客户的个人信息发送给他人,从中获取佣金。截至2021年7月案发,徐某某等4人分别非法获利人民币三千元至九千元不等。

  2023年5月23日,徐某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被启东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后被抓获归案。2024年1月24日,徐某某等4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启东市检察院自2021年办理朱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以来,持续保持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压态势,共计办理该类案件16件45人。

  刑事、民事检察官共同举办网络直播“公开课”解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法律知识

  打击犯罪的同时,启东市检察院推动多部门形成合力,前后14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网信部门专家、当地企业主管人员,共同讨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举措等议题,强化源头治理;就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向当地通信运营商送达检察建议,推动消除行业隐患;联系当地部分通讯业务从业人员、“检格+网格”工作站附近群众,由刑事、民事检察官共同举办网络直播“公开课”,高质量开展以案释法。

  检察官提醒

  在数据大爆炸的时代,窃取信息的套路层出不穷。在日常上网和手机使用中,广大市民切勿泄露各类身份、账号信息,更不能把手机验证码轻易发给他人,务必要加强防范。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