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等8人骗取网络平台“天猫商城”积分案
2017-11-27 18:12:00  来源:崇川人民检察院  作者:通检宣

  2015年11月初,陆地等8人经预谋,先后在天猫商城上购买了南通、天津、上海、温州等地的6家天猫商城专营店铺,并在网上购买大量新注册的淘宝买家账号,通过在上述店铺内进行虚假交易的方式,套取天猫商城的奖励积分,之后再通过上述店铺,使用套取的天猫积分抵款购物,将积分变现。

  2015年11月初至11月20日,陆地等人利用上述方式,冒充10多万个天猫商城会员,虚假交易额高达14亿多元,获取天猫商城7亿多积分,实际骗取现金人民币671万余元。

  法律适用及裁判结果:陆地等8人通过实施虚构会员身份、生日信息、商品信息、交易过程等大量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骗取天猫商城积分,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2017年4月1日,陆地等8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