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坤等4人利用虚假理财网站“造股坊”、“油财宝”诈骗案
2017-11-27 18:15:00  来源: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通检宣

  2015年4月至7月,王志坤、王木火在马来西亚利用“造股坊”网站实施网络诈骗。王志坤负责“造股坊”网站的架设、维护以及接听客服电话、转移被害人投资款等,王木火负责网站QQ客服聊天。截止2015年7月25日“造股坊”网站关闭,王志坤、王木火实际骗得人民币200余万元。2015年8月至11月,王志坤、陈海林、王木火、王兴顺在菲律宾利用“油财宝”网站实施网络诈骗。王志坤负责接听网站客服电话,王木火负责网站在线客服聊天,陈海林负责转移被害人投资款,王兴顺负责后勤等。截止2015年11月12日“油财宝”网站关闭,王志坤、陈海林、王木火、王兴顺实际骗得人民币850余万元。

  法律适用及裁判结果:王志坤等4人架设虚假投资理财网站,以高收益为诱饵,对外宣称理财资金用于投资股票和原油,骗取被害人投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2016年12月29日,王志坤等4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9个月至13年不等,并处罚金。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