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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非法提供流动加油服务,居民区附近引发火灾
2021-07-22 09:11: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检察日报》2版

  近两年,流动加油车频频出现在马路和小区附近,靠低廉价格非法从事加油业务,安全隐患巨大。今年6月2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涉嫌危险作业罪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批准逮捕,7月9日,潘某某被提起公诉。

  据悉,潘某某于2020年5月至今年4月期间,在南通市区非法从事汽油储存、运输、销售等工作。他非法改装机动车,使用储油桶、油泵、计量器等工具,利用外置电瓶接电的方式驱动油泵流动,为他人加油作业。这期间,潘某某被行政处罚,并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扣押作业工具。今年4月15日,潘某某被取保候审。

  4月22日,潘某某偷偷将加油面包车停放于两个居民小区中间的小路上。4月27日,潘某某在这里为他人加油10余升。其间,潘某某想启动加油面包车转移地点,遇到电瓶故障,遂使用搭电的方式启动汽车,结果车厢内汽油蒸气遇电火花爆燃成灾并发生爆炸。火灾造成潘某某下肢烧伤,停放在周围的3辆汽车和1辆电瓶车烧损,2台居民空调外机烤损。后因消防救援大队及时到达扑救,才未酿成严重后果。

  今年4月29日,潘某某被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5月26日,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该院经审查发现,潘某某微信转账记录中有多笔可疑转账,推测该转账款为其非法加油的收入。经过补充引导侦查,检察机关固定了潘某某非法作业的证据锁链,认为潘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

  流动加油车危害到底有多大?日前,承办检察官来到现场查看火灾环境,发现火点距离居民住宅极近,火灾造成小区围墙烧损,失火面包车内依旧残余汽油味,旁边10余米高处树叶被烤焦。同时,该院向火灾调查员调查收集专家证言,查明本次汽油燃烧已产生流淌火、爆炸等危险,结合居民小区环境,极容易产生重大伤亡事故。

  由于潘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具有社会危险性,检察机关依法从快对其批准逮捕。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