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印刷服务购买程序,改进印刷服务质量,提升印刷服务效率,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现对附件中的印刷项目向南通市区印刷单位公开询价,并作为今后印刷服务的合作基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询价仅对印刷服务中的排版费用、相应规格的单页印刷费用、相应规格的单页纸张费用、单本装订费用、单本封面费用等进行基础询价。
二、本次询价作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与报价的印刷单位长期合作的基础,具体印刷项目费用将以此次询价为基础,不得高于依据询价表格计算出的价格。
三、询价项目中,如报价单位还有其他规格的印刷服务项目,请在表格中按照相同样式添加。已列出的项目,如报价时未填报,视为无此项服务。
三、具体印刷项目正式印刷前需提供2本样本,单项印刷时间不多于10日,请计入报价成本。
四、此次询价是含税费用,具体项目中不报支送货交通费用。
五、此次询价将以综合费用最低的原则,确定3家印刷单位作为长期合作单位,不足3家报价的,将邀请三家以上印刷单位报价。
六、本次询价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6日。一年后,如印刷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我院将重新组织询价。
七、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在网上自行下载表格,填报后加盖公章,于4月7日将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扫描件,通过邮箱报至14326113@qq.com。
联系人:王子飞,电话:13921670203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