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
经研究,现对成某某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保障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打击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规范良好的信访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维护。近年来,我院坚持疏导教育与依法处罚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检察系统内部协作,积极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以及信访部门沟通配合,规范处置“非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日常接访息诉工作方面,我院一是建立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分流信访诉求。依托检察统一业务系统,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对检察办案环节的风险隐患及时分级预警。初次接访时将信访信息与预警资料比对碰撞,正确区分合理信访和违法信访,分类分流处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2019年以来除因匿名等原因无法答复外,其余信访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二是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稳妥处置重大信访。对组织聚众闹事、实施极端闹访的严重违法信访行为,迅速启动信访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通过照像、录音录像收集固定证据,视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我院每年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维护12309检察服务秩序、处置突发情况”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汇报演练中我院荣获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强化接访跟踪督办机制,严格落实化解责任。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和基层检察院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包保稳控、矛盾化解等工作,防止违法信访案件“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在两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和兄弟单位的协调配合下,我市连续多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非常访、极端访,我院连续2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严厉打击违法信访犯罪方面,我院本着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理念,坚持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2017年以来,我院办理涉及违法信访类刑事案件12件13人。如东检察院办理了违法信访人丛新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违法信访人丛远平寻衅滋事案,启东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的违法信访人顾和菊、顾和珍扰乱国家工作秩序案、长期滞留北京的余南哲寻衅滋事案,对其他非访人员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在加强刑事惩治的同时,我院引入公开审查制度,组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开质证,对信访者的诉求进行公开审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案件听证,有效提升案件审查结论的社会公信力。2017年以来,南通两级检察机关对46件信访案件组织公开审查,促使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组织吉林、重庆和江苏三地检察机关来我院观摩学习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
在建立规范良好的信访秩序方面,我们还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成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检察环节违法信访处置工作。一是落实好重点信访案件化解稳控工作。按照高检院部署,开展检察机关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对高检院排查的信访积案和省院挂牌督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首办院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健全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化解责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违法信访行为的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维护检察机关正常信访秩序。二是完善与公安、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对部分群众因正当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而引发的违法信访行为,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互动,共同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确有必要定罪处罚的,我院将立足职能,积极履职,对违法信访刑事案件实质化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三是深入开展释法说理教育。一方面对违法信访的犯罪嫌疑人,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其认识到错误和危害,最大限度转变其对抗心理,减少社会对立面,实现办案法律、政治、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对企图通过缠访、闹访、暴力访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不合理诉求的组织者、策划者适时曝光,引导群众合理有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