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564名,实到533名,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为陆志鹏、黄巍东、庄中秋、孙建华、董正超、黄卫成、葛玉琴。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分别通过了关于设立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以及组成人员名单,通过了关于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南通市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南通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