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审查逮捕职能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加强调研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保障民生。进一步把好案件质量关,坚持和完善审查逮捕案件长效评查机制,组织开展全市的案件评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组织全市侦监干警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深刻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规范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建立健全提前介入、出现场工作机制,做到两个“百分百”,即对证据存在重大疑义和有重要犯罪现场的案件做到“百分百”出现场;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涉众型、跨区域案件、新类型案件,做到“百分百”介入引导侦查。通过有效介入引导侦查,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调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监督侦查活动,提升办案质量。具体措施有:
1、规范开展重大、疑难案件出现场工作。通过与区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研究、会签规范性文件,明确公安机关邀请检察人员出现场的案件类型,使得重大、疑难案件检察机关出现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规范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在切实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通过联席会议、会签文件等形式,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必须介入侦查的案件类型,并对检察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作出规定。
3、进一步开展公安机关长期“挂案”问题的监督。集中开展侦查机关撤回起诉案件专项核查行动,对开展的核查行动成果进行调研分析,总结监督情况,探索长效监督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
1、认真开展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环境案件专项监督。
2、开展派出所规范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对公安派出所行政处罚案件加强审查,监督纠正以罚代刑和不当刑拘等侵犯群众利益的情形。
3、参与两法衔接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活动,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和协调会商,共同打击犯罪。
4、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定期对行政执法案件开展监督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四、开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
1、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坚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形成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快捕快诉。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强化出庭工作,保证审庭效果。
2、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此外,还要注意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在办案过程中增强深挖“保护伞”意识。对检察环节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涉黑涉恶犯罪组织经营运行谋取非法利益等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委查处。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强化管理、堵漏建制,推动社会综合治理。3、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效率效果
积极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增强打黑除恶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和完善案件跟踪、分析研判制度。坚持参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同时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对举报人的保护、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弘扬正气,增强群众对国家和政府铲除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发动群众主动检举揭发线索,促使黑恶势力人员主动投案,为创建平安南通提供舆论保障。
五、积极应对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
今年5月,全市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开始,先是成立刑事检察二部,侦查监督职能整体划入刑检二部,对侦监工作的影响不大。但随后贯彻“捕诉合一”精神,职能全面调整,侦监职能分散到刑事检察一部和二部,由此带来一系列人员和工作职能的调整,需要尽快明确分工和部门职责,要求干警均熟悉了解部门所有职能,并全部参与办理批捕案件和公诉案件,做到优化人力资源,发挥部门合力,确保改革稳健有序推进。此外将邀请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业务专家、税务部门专家、金融部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为干警熟悉适应实务工作提供办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