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7年2月15日在南通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俞昕水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主要工作
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精准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出台护航美丽南通建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等指导意见,推动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的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主动研究经济犯罪新特点,起诉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走私等破坏市场秩序类犯罪2998人,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防控经济金融风险摆在突出位置,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02人。突出办理了“e租宝”南通地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95人案值20亿元的特大走私案、案值上千万元的特大团伙电信诈骗案、全省首例非法经营股指期货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经济金融安全。
着力保障创新发展战略实施。围绕市委建设创新之都战略,严惩科研领域、项目建设中的犯罪,慎重处理新情况新问题,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建立区域化、网格化保护机制,起诉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有关知识产权犯罪371人。市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假冒专利案件,促进创新成果转化。通州、海门检察院在国际家纺城分别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派驻检察室,助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试点。
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环保等领域专项行动,建立联动执法、专案办理机制,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非法行医和污染环境等犯罪511人,查处相关领域职务犯罪205人。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39件,追偿经济损失1330余万元。崇川检察院办理的销售假药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典型案例,海门检察院查处了跨省非法倾倒垃圾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有力促进了南通花园城市建设。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着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不断完善涉企法律风险精准防控机制。主动研判涉及商业贿赂、安全生产等八类多发性涉企犯罪,提出预警预防检察建议149件。严惩涉及非公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其中办理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68人,查处涉企职务犯罪111件。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七个界限”“四个并重”“三个慎重”,避免了49名非公经济人士被不当追责,有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声誉。
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注重从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等方面严把入罪标准,对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历史地看待,不盲目翻旧账;对罪与非罪不清的,坚持疑罪从无;对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坚持罪刑法定。注重对先行先试中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的区分,依法初查后未立案196件,立案后未逮捕420人,相对不起诉122人,保护了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二、顺应安全稳定新期待,推动做实做强长安南通品牌
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我市公共安全感保持全省前列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305人,起诉31068人。认真研判社会治安新形势、刑事犯罪新动向,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确保精准打击,形成有效震慑。深入开展严打暴力犯罪、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1042人,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邪教组织和毒品犯罪3778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442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特殊群体司法保障机制。坚持人权保障理念,聚力推进现代司法文明进程,让法律更有温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建设,依法不批捕、不起诉190人,封存犯罪记录687人;实施未成年人心理分级矫治“三个一工程”,创设“心起点”成长基地;深化“向阳花”护苗行动,完善司法保护、救助、帮教等“六项保护机制”,4家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注重维护妇女权益,落实反家庭暴力法,起诉强奸、猥亵、强迫卖淫等犯罪836人。为盲、聋、哑等犯罪嫌疑人协调指定辩护257人次,对33名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对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228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依托大调解平台,丰富检调对接新内涵,建立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监督机制,促成和解2353件,和解率81%。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成信、访、网、电、视频一体化信访受理平台;依法完善受理办理和答复处置等机制,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发挥刑事申诉反向审视作用,立案复查1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件。市检察院和两家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社区检察官作用,深入开展治安分析、矛盾化解、犯罪预防等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网吧等重点地区和场所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建成两级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市十佳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加强涉检舆情预警应对,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司法与释法同步开展,推动法制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普法宣传先进单位。崇川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三、融入法治建设新布局,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法治思维,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2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全面落实罪刑法定、少捕慎诉等原则,依法不批捕2469人,不起诉108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撤案155件,纠正漏捕和漏诉256人,提出抗诉31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6件、审判活动违法19件。刑事检察监督质量保持全省前列,捕后轻缓刑判处率全省最低。
以新增职能带动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注重对在押罪犯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93人。海安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假暂”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144人建议有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1件监督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注重维护在押人员权益,纠正刑期计算错误50件,追返违规扣押财物190余万元。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漏管36人,督促收监执行208人。如东检察院社区矫正“一室一网”监督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全市现有派驻监管场所全国一级、二级检察室10个,总数居全省前列。
构建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方式,增强监督效果。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或提请抗诉5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6件,发出审判程序监督、督促履职等检察建议825件。强化执行监督,办理监督案件335件;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为49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700余万元。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纠正179件,52人被刑事立案,42人被司法处罚。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先进集体和虚假诉讼监督先进集体。
四、强化反腐防腐新思维,促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着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市共查办贪污贿赂类犯罪438件580人、渎职侵权类犯罪121件15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37人、科级149人、百万元以上案件60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推动反腐败形成压倒性态势。办理了上级交办的两名原省部级干部受贿案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制作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办理了全省首例没收违法所得案件,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样本。市检察院和通州检察院的反贪局均被评为全省十佳反贪局。
持续开展专项查案活动。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查办民生民利、国有企业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和“查系统、系统查”等方式方法,以专项带全局。其中,在环境保护领域查处68人,在医疗卫生领域查处105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查处125人。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107人。如皋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查办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依法惩治小官贪腐和“蚁贪”。坚决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在涉及征地拆迁、粮食收购等民生服务环节查处203人,其中村委会、社区干部98人。如东检察院查办了原某村党支部副书记杭秀龙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5个罪名的案件;启东检察院查处了原计生委主任季卫东节日期间受贿40余次案值10余万元的案件,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基层腐败犯罪,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加强司法行政领域腐败犯罪的查办。坚决惩治利用司法权、行政权等权力贪赃枉法的行为,严肃查处涉及公安、法院、监狱管理等单位相关人员16人,涉及资金补贴、社会保障等领域相关人员208人。如东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枉法仲裁案。海安检察院查办的通州监狱施健、李刚徇私舞弊减刑假释、受贿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专业化预防。紧密结合案件查办,发出预防检察建议、调研报告392件,开展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30次,推动发案单位建章立制314个。市检察院2015年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评“全国百优”。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作为党校必修课程,创设建筑行业异地预防、预防告诫谈话等机制,推动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1万次,51个企业被依法限制准入。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增强宣传效果,9部微电影、微信H5等作品在全国获奖,总数全省检察机关最多。开发区检察院创建全国首家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协会,设立专门法治教育基地,获评南通市十大法治事件。
五、落实检察改革新部署,推进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建设
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步稳行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以强规范促公正赢公信。
全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举措。根据省检察院部署,认真开展员额制检察官遴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工作。全市首批遴选员额制检察官347名,检察人员分为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占比分别为39%、47%和14%。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去年11月1日以来员额制检察官已办案1077件。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如皋、崇川检察院在全省首批开展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试点。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围绕构建“大控诉”格局,强化引导侦查、审核证据、保护诉权等工作,推动检察监督向前向后延伸。强化审前主导,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机制,依法介入侦查活动1359次,提示收集和补强证据6696件。注重审前过滤,突出亲历性、合法性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保证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推进庭审实质化,依法组织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89次,促进查明案件事实;注重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出庭,增强举证效果和公诉品质。
完善规范司法行为内控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完善侦查审讯、录音录像等方面12项制度,将规范司法内容纳入业绩考评,对整改措施跟踪问效,引导干警把严格规范司法变成思想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信息化促进专业化和规范化,强化大数据理念,建成集侦查信息平台、审讯指挥系统、岗位实训基地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检察中心”,省检察院在我市召开全省侦查信息化会议予以推广。建立案件全程动态监管平台,办案行为全部全程网上留痕,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强化司法办案外部监督制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创设“六必请”“一案五评”等制度,组织监督评议案件62件,开展监督司法办案活动426次。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建立律师预约接待、控告调查、回访反馈等制度,提供电子化阅卷服务,依法安排会见,认真听取意见,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大力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改革,公开法律文书9536件、案件程序性信息18316件,此项工作居全省前列。
六、把握队伍建设新要求,在从严治检中建强高素质队伍
坚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司法办案、做人做事等各环节。抓牢“关键少数”,完善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党组工作督查制度,提升执行力。市检察院被评为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型机关党组织示范点。注重培塑典型模范,涌现出一批全省十佳检察官、先进工作者,183个集体、205个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南通市十佳书香机关。
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深化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突出实训导向,连续14年举办全市检察业务技能竞赛,解决本领恐慌,培养工匠精神。开展“素能提升年”活动,组织模拟审讯、辩论对抗、检校共建等活动310次。全市现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专业能手和综合人才302人,38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精品(优质)案件,21项机制在省级以上推广,16个研究课题获国家级立项,17人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荣获标兵、能手称号,去年首次摘得全国十佳、单项第一的桂冠。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先进集体。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完善责任制度,把“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扎实开展责任传导、廉政谈话、检务督察等工作。落实制约机制,突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办案环节的监督,建立全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预警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化监督方式;紧盯苗头性、初始化违纪行为,同步开展谈话、提醒、通报工作,努力抓早抓小抓防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围绕落实36项管理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5家基层检察院被地方党委评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示范点。港闸检察院持续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预警工作,该做法在全市政法队伍建设会议上被肯定。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把增强领导班子执行力作为重点,选优配强基层检察院一把手,相关做法在全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强化检察一体化机制运作,完善市检察院领导对下挂钩指导、季度工作分析点评、重点工作督查通报等制度,从全市层面统筹推进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四项建设。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家、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5家。海安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如皋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进入地方党委考核先进或优秀行列,其中通州检察院连续11年保持先进。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共报告全面和重点工作78次,其中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工作。市检察院专设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及反馈制度,两级检察院办结并答复议案、建议15件。创新“镜头下的检察工作”开放模式,利用代表委员联络月、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平台,组织视察评议、互动体验、庭审观摩、司法检查等活动2995人次,充分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加强检察宣传,组建新媒体中心和“两微一端”平台矩阵,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努力传播检察好声音,凝聚法治正能量。市检察院和8家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勇于担当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职责使命;必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无愧于人民检察“人民”二字;必须深化改革创新,永葆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必须加强全面从严治检,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过硬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主旋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服务大局能力水平还不相适应,创新举措还不够多;二是在法律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监督不规范的问题;三是队伍专业化还不强、人才结构还不合理,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四是对新媒体时代公众传播规律把握不足,检察业务宣传、服务公众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今后工作思路和2017年主要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将围绕让法治成为南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条主线和“十三五”检察工作规划南通篇章,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奋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创一流、争当先进”,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更多贡献。坚持把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精准落实护航项目建设、创新驱动、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的本地化举措。突出围绕建设创新之都,严惩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注重围绕民生民利保障,严惩涉及民生项目实施、食品药品环保、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的犯罪,联合有关部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二是在法律监督上有更多成效。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特殊作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实从细推进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探索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增强监督刚性。认真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在检察改革上有更多作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压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举措,着力完善案件质量管控、业绩考核评价等机制,探索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稳步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更多提升。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灵魂工程,引导检察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强化责任担当。把能力提升作为重要任务,深化岗位实训,构建实训体系。突出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围绕《准则》和《条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真正让铁规铁纪发力。
五是在接受监督上有更多发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意见建议落实和转化机制,丰富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方式,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更加注重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以开放姿态开展检务公开、检察宣传、舆情引导、外部监督等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置身于南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此次大会精神,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案例和用语说明
1.全省首例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的案件:陈某某等人未经批准开设股指期货沪深300外盘,并在如皋设立股指期货网点,非法经营金额400余万元。经如皋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8月陈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
2.全省首例假冒专利的案件:张某某、朱某某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在锅炉清灰剂产品宣传册和公司网页上使用他人发明专利号,非法经营金额49万余元。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4月张某某、朱某某分别被法院判处刑罚。
3.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发案单位存在制度或管理漏洞,以书面形式向该单位提出的有关整改、堵塞漏洞和解决问题的文书。
4.七个界限: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
5.四个并重:既深入查办案件又规范司法行为,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又注重维护合法权益,既依法打击犯罪又注重减少损失,既注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又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
6.三个慎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
7.未成年心理分级矫治“三个一工程”:一个心理测试平台,一个心理成长基地,一套分级矫治机制。
8.派驻检察室:在辖区内人口较多、辐射功能强的乡镇、社区设置派出机构,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开展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9.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10.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依法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11.入选的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典型案例:海门检察院鉴于李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羁押期间表现良好,且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固定,依法建议对其取保候审。
12.社区矫正:由国家专门机关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等协助下,帮助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13.如东检察院社区矫正“一室一网”监督模式:在县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建立社区矫正联网监控网络系统,对社区矫正执法过程、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14.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纠正违法等方式,形成多措并举的监督新模式。
15.全省首例枉法仲裁案:陈晓飞利用担任如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职务便利,在仲裁一起工伤纠纷中收受贿赂,认定某公司未给申请人缴纳保险,案发后又使申请人丧失主张权利。经如东检察院查处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进行判处。
16.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对上年度本辖区职务犯罪发案情况、特点规律、原因等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形成综合报告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
17.行贿犯罪档案: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
18.六必请: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现场搜查活动、强制措施解除、侦查终结前监督谈话、重大案件庭审、涉检重大信访接待核查及检务公开通报活动等六种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
19.一案五评:评估案件汇报、拟处理决定的意见说明、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执法瑕疵、对案件后续处理的意见建议及落实情况等情况,促进监督评议效果的提升。
20.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21.素能提升年:利用2016年一年时间,组织实施涵盖自侦、刑检、综合等各个方面的39项实训内容和23项实战项目,全面提升干警司法办案能力。
22.检务督察:对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情况,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检查,严肃检察纪律,确保检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