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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大报告】2011年2月22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1-02-22 15:17:00  来源: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南通检察

   

  南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十二)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2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赵志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着力服务跨越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制定出台了《全力保障南通沿海开发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打击各类危害经济发展的严重经济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嫌疑人145人,提起公诉246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18.9%和6%。围绕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7人,依法办理了南通神马电力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案件,保护了国家知名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全市15家银行共同签署《银行卡犯罪法律适用及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备忘录》,提升依法准确打击利用银行卡犯罪的力度和效果,维护金融管理秩序;结合农发行系统几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优化金融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54人,同比上升8%;提起公诉5188人,同比下降1.1%。其中,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58人,提起公诉307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287人,提起公诉1918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重大案件专报制度,妥善办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如东“4·17”酒后驾车撞人案件,及时平息舆情蔓延态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实行轻缓处理,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依法不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77人,决定不起诉498人。同时,加强释法说理,疏导当事人情绪,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围绕南通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部署,制定《南通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在深入履行职能中推进社会建设。结合执法办案,定期分析研判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隐患,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共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风险研判报告40多份,其中10份受到各级领导批示,促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管理创新的问题。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综治挂钩共建联系点开展工作,帮助基层组织查堵漏洞、健全制度。发挥全市检察机关三个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示范作用,构建“预防、保护、救助”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维权体系。开展涉检信访集中攻坚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有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继续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 

  二、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 

  加大力度查处职务犯罪。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积极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全年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19件135人,其中大案占98.3%,处级干部6人;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2件2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万余元。依法查处了原海安县政协主席陈友龙、原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沈和新等一批受贿大要案。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涉农等领域的专项查案工作,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和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3件98人,占立案总数的78.2%。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查处了严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11人。进一步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立案查处拆迁领域渎职犯罪案件4件6人,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查处农机系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农机购置补助款被骗案件7件7人,促进了国家支农惠农资金的规范管理。 

  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效。坚定不移地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精品化办案之路。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整合办案资源,提升整体侦查水平;加强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增加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依法办案的能力和质效;突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对各道程序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重要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以执法的规范化推动办案工作健康发展。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实现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预防努力遏制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不断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警示教育、案例剖析和预防建议等工作,全年开展警示教育1300余次,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报告被党委领导批示19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60份,推动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为南通沿海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主动介入我市沿海开发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项预防。全面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全年共接受查询申请11946批次,涉及被查询单位及个人20829个,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检察提醒谈话”、“检察提醒三色通知卡”等特色做法,得到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推广。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少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刑事诉讼监督取得新成效。根据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专项监督,做到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效果并重。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77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80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纠正漏捕131件,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诉101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5件,建立刑事案件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网上审查制度,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审查起诉质量的审核把关和裁判活动的同步监督。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取得新突破。开展“民行检察宣传服务月”等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加大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84件,依法提出抗诉2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169件民事申诉案件,依法不予抗诉,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与法院配合达成执行和解170件。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工作,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帮助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亿多元。 

  刑罚执行监督取得新进展。加强对刑罚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建议不予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07人次,监督收监执行76人次。深入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保持全市检察环节连续15年无超期羁押。推进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全市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均已实现监控联网,强化对监管执法的日常监督。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全年纠正违法违规84人次,有效预防了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立案查处监管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在押人员死亡案件1件3人,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 

  四、深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执法为民工作水平 

  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不断深化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托南通大调解体系,把“检调对接”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职能、优化机制,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赋予专门职能,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一年来,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548件轻微案件纳入和解程序,调解成功475件,调解成功率为86.7%;对226件民事申诉案件促成息诉和解,全年累计调解金额达8800余万元。依法、依情、依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形成了以如东县院“5+1”工作法、港闸区院“五力调解模式”、如皋市院“玉山工作室”为代表的一批特色工作品牌,得到了最高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积极向乡镇、街道延伸检察职能。在社情较为复杂、司法诉求相对集中的乡镇、社区设立派出检察室27个,建立检察工作站52个,贴近群众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农村社会矛盾260件;重点加强对涉及劳动纠纷、社会保障、征地补偿等民生事件的排查,对管理缺失、制度缺陷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39份;切实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监督,推动提升基层管理水平。我市《构建四大平台,实现检力下沉,有效发挥派出检察室前沿阵地作用》的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了介绍。 

  探索便民利民司法举措。积极探索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34件。其中,为24位农民工追偿劳动报酬、为109位出国务工人员追还保证金、为身患绝症少女追索医药费等案件支持起诉后,引起良好社会反响。探索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235人次,发放救助金34.39万元,缓解了部分特困被害人的医疗、生活困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12309”统一举报电话接处程序,设立网上举报系统和检察长信箱,推行检察长下访巡访预约接访和文明接待室创建等活动,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市检察院和通州、如皋三家院再次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如东、海安、海门、崇川、启东五家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持之以恒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认真查摆、切实整改执法理念、执法作风和执法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创建、“5·10”思廉日、检察官宣誓等活动,弘扬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加强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检察能力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以一线执法干警为重点、以提高实战能力为核心、以分岗操练为主体,举办各类岗位练兵培训112次,培训干警150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第八届检察业务技能竞赛等各类比赛20余场次,在全省检察机关公文写作竞赛、检察文书总决赛中荣获团体第一名。积极推动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如皋市院被最高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海安县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双先”表彰会上受到表彰,开发区院连续五次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市检察院再次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并被省检察院评为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重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述职述廉、巡视督察等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考评,组织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以及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考评案件1683件,组织专项检查64次。深化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全市九个基层检察院办理的74件职务犯罪案件报请市检察院审查后,决定不予逮捕3件3人,加强了上级院对下级院侦查权行使的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督察97次,市检察院连续六年被评为南通市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认真贯彻人代会决议、决定,全年就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听取审议意见,研究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积极构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编发联络专刊,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组织视察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预防教育基地和“检调对接”办案中心,邀请观摩庭审、评议出庭和参与接访。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座谈会57场次,向人大专题报告工作20次,走访人大代表174人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全市16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月、开放日”等活动,先后共有1000多名各界群众走进两级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组织检察长现场接访、直播室访谈和“江海小记者”看检察等活动,充分展示检务公开相关内容。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等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一年来的成绩,是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需要进一步转变;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与承担的任务仍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亟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争先创优的发展态势还不平衡,培养人才、焕发激情、争创亮点特色的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不足,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切实加以解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南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定位,抢抓南通被列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的重大契机,全面落实曹建明检察长最近视察南通检察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科学谋划好“十二五”时期南通检察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瞄准争当“全省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标兵、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的目标,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率先发展,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大责任,进一步拓宽服务途径,创新服务载体,强化服务举措,把严格执行国家法律与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坚决打击严重影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类犯罪,切实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二是更加自觉突出重点充分履职,进一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职能,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工作力度,突出打击涉及黑恶势力、暴力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加大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犯罪案件,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及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强化各项诉讼监督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将检察工作纳入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格局,有效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三是更加自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推动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以锐意进取、勇于实践的精神,深入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对检察机关执法理念、方式和能力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探索社会管理新路子、新模式、新举措。坚持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中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把开展法律监督的过程变成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建立健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 

  四是更加自觉服务民生为民解忧,进一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认真开展检察人员群众观念教育,根据群众意愿改进工作,满腔热情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好事,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做好检察工作。 

  五是更加自觉从严治检抓好队伍,进一步提升检察职业化的整体水平。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强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更加注重强基固本,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不断提高基层一线的执法办案能力。 

  六是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深化“阳光检务”工作,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参与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坚持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的常态化;进一步拓展“12309”统一举报电话功能,开通“民生服务热线”,方便群众申诉、举报和查询;进一步加大向全社会公开宣传、介绍检察工作的力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和主线,凝心聚力、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地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jcw_nt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