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部署2018年工作时,也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个重点,明确“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这一系列部署有何深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本期关注为您呈现。
黑恶势力啃食群众获得感,群众深恶痛绝
“他就是一个说一不二的‘土皇帝’。”如今,在江苏省涟水县红窑镇黄锅甑村,一提起村党总支原书记朱中华(后被提拔为红窑镇副镇长),村里人仍然直摇头。据当地人介绍,这位“狂人书记”在任职期间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培植个人势力,通过殴打、恐吓、威胁村民,不择手段聚敛钱财、侵吞扶贫资金。群众深恶痛绝,却又敢怒不敢言,直到朱中华被立案审查。
一位村民说,虽然时隔数年,但他仍清楚地记得2014年3月的那天,村里人听到朱中华获刑的消息时,“奔走相告,就像过年一样高兴!”
朱中华案不是孤例。黑恶势力拉帮结派、称王称霸,强占豪夺、欺行霸市,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行为猖獗、有恃无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更侵蚀着党的执政基础。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予以扫除!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按照中央部署,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在1月下旬召开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该省公开了这样一组数据:五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3人、起诉269人。1月29日召开的山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上也透露,仅2017年该省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3个,铲除涉恶类犯罪团伙2260个,破获涉恶常见9类案件6081起。
“中共中央、国务院此次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相比,更显不同。”浙江省缙云县纪委监委干部小蔡说,此次“扫黑除恶”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并将其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强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分析,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背后有着丰富内涵,“充分说明我们不但要治标,而且要治本,既要铲除黑恶势力这个具体对象,也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传递出一种久久为功的定力、韧劲。”
“我们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署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赵金存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缺位,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农村将是本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区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些“村霸”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产,吃拿卡要,更有甚者与黑恶势力勾结欺压残害百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梁根林的观点得到受采访纪检监察干部的认同。“扫黑除恶是中央明确部署,也是基层现实需要。”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干部小林告诉记者,尤其要注重发现并查处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福建省仙游县纪委有关负责人对此很是赞同。他给记者讲述了该县查处的一起案例——
陈加禄是仙游县大济镇大济社区党支部原书记。2009年7月,大济社区还只是一个行政村,陈加禄当选为党支部书记,成了大济村的一把手。随即,他便着手培养自己的“班底”:村委会主任林清海,村党支部副书记、治保主任林俊强,村报账员赵美仙,村土地协管员詹文飞。粗金项链、大金戒指是这些人身上的“标配”,他们平时聚在一起不是讨论如何为村民造福,而是商量着怎样欺行霸市、谋取私利。有的村民因与他们一言不合被当街殴打,他们看上的土地等资源,想方设法也要弄到手,村民想在村里建房要向他们“进贡”,从不敢在他们面前说一个“不”字……
“如此恶劣行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该负责人说,直到2016年他们发现这一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机关任重道远。”重庆市忠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切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
“在以往巡察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地方黑恶势力和家族势力相互勾结操控村干部选举等问题,选出来的村干部,不是站在维护广大村民利益的角度,而是代表了少数人的利益。”湖南省嘉禾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罗宇表示,将用好巡察利器,把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重点,改善方式方法,提高巡察成效,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江苏省淮安市纪委副书记叶蓓表示,将通过大数据,与司法机关形成联动机制,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让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无所遁形,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除恶务尽,深挖背后“保护伞”
专家表示,黑恶势力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滋生黑恶势力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在一些地方出现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贪腐的势力,它上面有“保护伞”。
“黑恶势力‘保护伞’离我们并不遥远。”重庆市长寿区纪委驻区交通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卢莉告诉记者,从曾经查处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案件来看,一些执法人员因为一个红包放走超限车辆,因为一顿饭让本不合格的道路验收合格的现象并不鲜见,更有甚者还为非法营运者充当“保护伞”。
重庆市忠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陈某就是其中一个反面典型。2017年7月,忠县纪委对县公安局移送的反映陈某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时,发现陈某与忠县至浙江宁波线路客运车队老板杨某关系十分密切。而提起杨某,当地群众的评价则是“霸道得很!”原来,为了垄断当地客运市场,杨某纠集多人组成非法稽查队,对其他公司车辆采取跟踪、拦截、逼停等方式,阻挠其正常运营。陈某便是杨某的“保护伞”,杨某频繁邀请陈某吃饭、喝茶、打牌、洗脚,并多次向陈某行贿。作为回报,陈某在任忠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副中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杨某多加关照,比如,在查处长途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时,对杨某车队的车辆从轻处罚,对其他公司客运车辆从重处罚,打击杨某的对手;更有甚者,对杨某纠集多人围堵其他公司客运车辆的行为加以配合。最终,陈某、杨某均受到应有惩罚。
“除恶务尽、斩草除根。”江西省龙南县纪委干部赖龙苹说,这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不能简单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也不能点到为止,要紧盯不放、深挖细查,多听一听群众背后的议论,看一看背后是否有党员干部失职渎职问题,查一查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行为,找出背后“保护伞”并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势力和其背后‘保护伞’的打击力度,坚决斩断各种利益‘输送链’。”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扫黑的过程中也要惩腐,在惩腐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扫黑,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张林表示,该区纪委将建立与有关单位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同时,依托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政治优势和执法司法机关的办案优势,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