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公开对梁小江为首的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姜龙等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李健等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在梁小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以被告人梁小江为首,被告人张维利、杨毛孩、万合理、范磊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李明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自2012年以来,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抢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强行入股他人KTV,干扰经营活动,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暴力控制当地及周边赌场,大肆开设赌场,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和生活秩序。2012年至2018年间,梁小江等人随意殴打他人,并致多人轻伤。据此,赣榆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梁小江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
在被告人姜龙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中,被告人姜龙与被告人吉江江、吉贝贝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被告人姜龙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被告人姜龙多次指使吉江江、吉贝贝等人或者单独随意殴打、恐吓他人;被告人姜龙还改装制造具有杀伤力的枪支。据此,海州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制造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姜龙有期徒刑九年;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在李健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中,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李健、陈祥超、徐洋、赵梓杰、刘洋在发放高利贷期间,相互交叉纠集使用暴力,强行向借款人索要虚高“债务”“保证金”“服务费”。多次对借款人及借款人的亲属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中,被告人李健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纠集被告人赵梓杰等人采用泼大粪等“软暴力”威胁、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此,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健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截至2019年4月30日,南京市法院已立案受理涉黑案件12件122人,审结5件56人;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7件190人,审结10件103人,受理恶势力案件4件18人,审结3件11人。
常州市、徐州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要求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聚焦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财产处置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打击重点,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效开展。齐心协力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检察系统通报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5月14日上午,苏州市检察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通报了5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总结了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点,并对接下来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规划。
截至4月底,苏州市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522人,起诉52件276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11人,涉恶案件50件265人,出庭支持公诉40件233人,法院作出判决34件191人,均为有罪判决。
从这些案件情况看,苏州市涉黑涉恶案件主要集中在套路贷、开设赌场、非法讨债、酒驾碰瓷等领域,与群众反映的问题相一致。
以高额利息向外放款,借款人还不上钱后,又变身讨债公司,通过威胁、恐吓、喷漆等方式达到讨债的目的。原以为“软暴力”不对人身造成伤害,法律也奈何不了的5名犯罪嫌疑人,经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起公诉,不仅被定性为涉恶犯罪集团,还以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5月7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无锡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李某龙、郭某翠等6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0日,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邓某某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宿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公安系统通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在逃人员
5月11日上午,江苏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总结前期工作,分析黑恶形势,剖析薄弱环节,就全省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旸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刻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5月8日,江苏省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公开通缉强仁武等20名涉黑涉恶犯罪在逃人员。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联系经办民警或拨打110报警。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给予5000元至2万元奖励。
南京警方见势早、行动快,2018年1月23日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日,严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即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先后组织面上集中收网、打击套路贷和暴力讨债犯罪、打击整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沙霸”“水泥霸”“钟山二号”涉黑恶分子集中收网行动等5次专项行动,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在全市形成了强大震慑,今年以来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同比下降20%。
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一批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
徐州市贾汪区司法局扫黑除恶普法小分队奔赴贾汪耿集街道办事处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
在耿集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扫黑除恶法律宣传手册、法律书籍、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向来往的群众介绍、讲解涉黑涉恶的10类违法犯罪特征和表现,并告知群众如有黑恶势力线索可以及时拨打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
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科学谋划,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线上”加“线下”同步宣传。组织各司法所、区镇两级调委会结合“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重大、群体性可能引起恶化的矛盾纠纷线索及时上报。
昆山市花桥镇司法所与上海白鹤司法所联合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教育,对两地的“两类人员”进行了涉黑涉恶情况集中排查,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
5月10日,江苏省监狱局在南京监狱召开全省监狱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暨“清雷”行动阶段总结会议,要求全局上下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工作要求要再抓实,工作措施要再深化,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江苏省监狱局召开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组织应知应会考试27场次,先后4次分区域、分层次、分重点召开全省监狱视频调度会。利用报纸、江苏监狱网、江苏监狱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制作标语横幅330条,宣传展板389块,宣传海报785张,发放教育手册3000册,浓厚专项斗争氛围。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突出加强法制、道德、文化教育,全省监狱共开展专题教育166场次,参与罪犯9867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