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最新要求,对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阶段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示范”建设结合起来,强基固本、筑牢堡垒,治安环境显著改善,社会风气保持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围绕扫黑除恶各项重点任务,建立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精准整顿转化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建立村(社区)“两委”人员任职资格联审机制,严把“入口关”。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
会议要求,各镇(区、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提高。必须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聚力深化认识;必须开展常态化基层调研,加强思考推进;必须对前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认真检查工作细节。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工作业务再熟悉。必须严格工作标准,规范联审排查和组织处理程序;必须细化工作举措,深入抓好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的整顿;必须以组织力提升为重点,加大“标准+示范”党组织创建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标落实更严格。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必须定期开展督查,推动专项斗争各项任务往深处做、往实处落;必须深入组织发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充分依靠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工作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