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门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念好“高、精、细、活”“四字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9类涉黑涉恶犯罪76件201人,被海门市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01
“高”站位,强保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将全院人员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强化组织推动。成立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分管刑事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部署相关工作。一年来,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会议8次,听取工作汇报13次。三是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海门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细则》,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部门考核评优指标,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实现责任到人。四是优化团队建设。选取3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负责扫黑除恶案件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法官参加最新司法解释培训班,统一裁判理念,明确审判标准,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
02
“精”审判,促公正
一是推行专业审判。领导带头办案,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院领导、刑庭庭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进行专业化审理;强化案件管理,严格内审把关,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提高案件质量。二是公正高效审理。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从受理到押解、庭审、审判、宣判等流程,均制定详细预案,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强化人权保护。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全部指定辩护人。
03
“细”摸排,深挖根
一是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为将扫黑除恶工作推向纵深发展,把握工作主动权,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在法院专门设置了举报箱,并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举报,收集梳理来信、举报线索。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积极开展案件集中清理排查工作,回头查看2017年以来审结的民间借贷等纠纷中是否存在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套路贷、强买强卖、拒不执行、暴力抗法等行为。通过仔细排查,共梳理相关线索20条。三是创新线索摸排方法。针对刑事案件,严查案件本身有无涉黑涉恶线索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如在周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发现暴力讨债线索,在孙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中发现套路贷线索等。
04
“活”机制,固实效
一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与相关机关和上级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对立案受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报,确保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扫黑办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二是强化宣传示范机制。加强宣传主题策划,充分发挥“两微”自媒体平台作用,发表扫黑除恶宣传文章20余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成立综合督查大队,院领导每月带队对扫黑除恶工作督查一次,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告党组和领导小组,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严肃追责问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党组带头不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办案人员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漏任何案情信息和工作信息,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