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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01-24 15:58: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接受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6、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对市以下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1、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发布典型案例。
  1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市以下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14、领导市以下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5、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6、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完成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任务。
  17、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保留警务处牌子,对外称司法警察支队)、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处。保留政治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检察院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7063件,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一)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履行平安法治建设职责使命
  强化政治担当,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捕3436人,起诉8612人,同比分别上升25.3%、3.2%,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仗。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高压态势,共批捕167人,起诉278人。办理全省挂牌督办案件10件,会同公安、法院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7个。崇川区检察院对控制多个长江非法采砂团伙、触犯6个罪名的彭正兴等15人涉黑案,依法提起公诉。通州区检察院办理了徐钰等人抢劫、强奸、非法拘禁4名未成年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精准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47件118人。启东市检察院在办理贺守廷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破获5起“套路贷”虚假诉讼,被最高检新闻发布会推介。深化一体化“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58条,建议对164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判处罚金,财产刑适用率达93.2%。在办理沈敏哲等人涉黑案中,引导查扣涉案财产1.1亿元。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机制,依法追加认定黑恶犯罪8人,不予认定7人,纠正漏捕漏诉27人。在复查一起已判决案件中,发现“顶罪”线索,挖出王翔等6人涉恶犯罪事实,依法提起抗诉。运用检察建议开展社会治理,推动市场管理、金融监管等8个领域专项整治,完善相关制度14个,促进市域治理能力提升。如皋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如东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着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560人。海安“9•9特大抢劫杀人案”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引导取证,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毒品犯罪209人,海门市检察院办理的顾强贩毒案入选全省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强化网络安全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341人。如东县检察院办理的陈细涛等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评为全省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依法打击以“茶水费”名目加收房款的行为,办理相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5件。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85人。海安市检察院在办理朱冬冬等人销售假药案中,责令对流入12个省份的2.5万盒假药发出消费警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完善与市监察委员会的办案衔接机制,起诉职务犯罪49件59人。办理了广发银行南通分行原行长夏济龙受贿近千万、违法发放贷款1.7亿元的重大案件。依法对省检察院交办的省演艺集团原副总经理刘金星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提起公诉。开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专项监督,立案侦查一起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案。充分履行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发现遗漏犯罪事实后及时追加认定,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中,共同担当反腐败职责使命。
  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联合教育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选派17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83场,教育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伤害,全省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片首发式在南通举行。健全“捕诉监防矫维”六位一体工作机制,从严惩治遗弃、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20件185人。海门市检察院监督立案一起中学班主任长期猥亵女生犯罪案件,并以“零口供”提起公诉。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亲职教育263人次,帮助128名失足少年走出犯罪阴影。港闸区检察院对一起夫妻共同犯罪案件提出“错时执行刑罚”建议,避免未成年子女沦为“事实孤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入选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二)践行检察为民理念,彰显服务发展的作为担当
  围绕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安全、环境等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优化检察产品供给,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专项整治,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217人。办理了涉案26.8亿元的信崇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天狮”系列传销案等重大案件。发挥南通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作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同步追赃挽损12亿元,共同做好参与人的稳控工作,省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来基地调研视察。构建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体系,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348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8件。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与上海检察机关建立检察协作机制,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向因案致贫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32万元。崇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战典型案例。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认罪认罚、挽回损失的68名技术骨干、管理人员,依法决定不捕不诉。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撤案3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7人。依法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发展、侵犯企业家权益犯罪,起诉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等犯罪120人。通州区检察院从快办理刘瀚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保护10余家企业知名商标。开辟涉民企案件“绿色通道”,启东市检察院仅用3天时间审结起诉一起伪造公司公文印章案,帮助被害企业摆脱征信纠纷。两级院检察长定向联系57家重点民营企业,提供法治宣传、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打造新时代检调对接法治化机制。立足检察办案修复社会关系,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有所呼,检察就有应”,对2630件次来信来访,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深化刑事和解模式,对973件轻微刑事案件,引导被告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完善涉法涉诉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对17件上级批转的重大信访案件,院领导带头接访,律师等第三方共同参与化解。对重信重访的复杂申诉案件,坚持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促进息诉罢访。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做优服务、推进治理,市检察院获评市级机关信访考核优秀单位。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优化监督方式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注重刑事诉讼过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化刑事诉讼审前主导模式,依法监督立案144人、监督撤案170人。“两项监督”工作机制被全省推广。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中,依法对漏网同案犯张春追加起诉,法院判处其死缓。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钟亨林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依法纠正漏捕漏诉8人。完善证据过滤审查机制,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33人、不起诉96人。一体化推进抗诉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1件。顾忠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抗诉案入选全省食药环公告案例。
  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质效。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共受案1161件,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296件。打造虚假诉讼“三位一体”监督品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官司”51件,相关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启东市检察院办理的刘开峰等人虚假诉讼案获评全省民事监督典型案例。完善保障农民工讨薪工作机制,帮助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500余万元。强化释法说理,对263件不服法院判决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维护司法权威。
  增强执行监督刚性。深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体系,对全市监管场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等问题15个。建议解除或变更羁押强制措施301人,同比上升52.8%。两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入选全国精品案例。做好特赦检察,监督特赦一名曾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服刑人员,被《新闻联播》报道。开展民事行政执行专项监督,纠正违法拍卖、超范围扣押等不当行为279件次。海门市检察院办理的尹启球申诉案被评为全省民事监督典型案例。对18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失信被执行人提起公诉,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四)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嘱托,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管理等领域,开展“守护长江、守护海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行动,立案公益诉讼258件。完善“三诉合一”工作机制,如皋市检察院对最高检督办的“毒狗肉”等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追究刑事责任,又责令作出民事赔偿。海安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等开展外卖平台整治专项监督,督促下架533家问题商户。深化国有财产管理公益调查,协助追回人防建设资金64.5万元。坚持打击犯罪与恢复治理并行,两年来共督促修复被破坏的耕地、滩涂500余亩,治理固废垃圾、废水4.2万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亿余元。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关注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在全省率先进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民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实践探索,立案公益诉讼74件。如皋市检察院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收殓散葬烈士遗骸,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认可,被最高检官方微信点赞推广。通州区检察院针对无线电管理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监督取缔伪基站、黑广播,净化信息传播环境。港闸区检察院探索公益保护圆桌会议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文物建筑腾退、修缮工作,恢复百年大生纱厂历史风貌,该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努力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树立“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标”的工作理念,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意见》。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359件,超过97%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以解决。建立诉前督改第三方评估模式,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估老旧小区、“小游园”等公益设施整治情况。深化执法司法联动,促使公益损害者主动认罪认罚、修复环境,累计到账损害赔偿金1.1亿元,居全国地级市前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得到最高检推广,入选全市“十大法治事件”。
  (五)深化司法改革集成效应,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关键,更加注重综合配套和系统集成,为促进规范司法、提升治理能力注入新动能。
  完善检察供给侧改革。以专业化、扁平化为导向,调整两级院内设机构,市检察院设置检察一至九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行的检察工作新格局。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提升司法效能。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015件,出庭公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3件次。一起民事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长办案典型案例。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机制,精简办案环节,减轻当事人诉累。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放权不放任,在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同时,同步监督司法办案全过程。建设案件大数据监管平台,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法律文书核阅制,推行案件质量异地评查。开展案件专项评查1150件,相关工作在全省会议作交流。市检察院案管部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41次,如东县检察院检察长就一起考试作弊犯罪案件,提出应当数罪并罚的意见,为“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提供个案实践。
  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认罪认罚检察主导责任,共对4051件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和被害方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强化教育转化和释法说理,准确把握从宽幅度,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1.6%,一审服判率为92.2%,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构建“认罪认罚+刑事速裁”办案模式,将更多案件引入简易程序,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地落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不断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找准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点,开展课题式调研,提出服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十项检察举措。举办先进典型事迹讲述会,激励干警守初心、担使命。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部署专项整治8次,出台7个方面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3家基层院被授予党建工作示范点。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优秀人才、优秀团队、优秀案例”培育体系,连续17年举办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各类业务实训150余次,相关做法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作交流。两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干部”称号。海安市检察院在全省刑事检察办案竞赛中,夺取个人、团体“双冠军”,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技能比武一等奖。崇川区检察院网络金融犯罪办案组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团队”,港闸区检察院“李姐工作室”被授予省“巾帼文明岗”。用好检察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最高检专题调研会在南通召开,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打造“制度、教育、监督”三层防护体系,全流程梳理履职风险点178个,各条线制定廉政防控措施980条。创新检务督察工作模式,开展党组督查、检务督查、专项督查56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不断走向深入。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以专项报告、接受质询等方式,向人大报告工作42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1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选聘45名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监督司法办案。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20余场,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40余次。首次通过网站、新媒体接受公众报名,1200余名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安排律师阅卷3210次,认真听取意见,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重视加强检察宣传,微动漫《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大赛金奖,市检察院和9家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4759份、案件信息11899条,检务公开透明度指标居全省第二。


第二部分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数据另附公开文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108.2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0.9万元,增长31.49%。其中:

(一)收入总计10108.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985.88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364.35万元,增长31.0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政策调增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追加办案中心运行经费及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11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取得的追加财政专户核拨的办案中心运行经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1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财政专户核拨的办案中心运行经费。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12.36万元,主要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的结余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10108.24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8160.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60.89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政策调增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追加办案中心运行经费及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2.住房保障(类)支出1935.08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和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95.85万元,增长161.7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政策调增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3.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8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三级传输网升级改造项目经费,预算来源列其他收入。

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36万元,主要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当年资金结余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1009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5.88万元,占98.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0万元,占1.09%。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1009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2.23万元,占82.43%;项目支出1773.65万元,占17.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998.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23.26万元,增长30.2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政策调增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追加办案中心运行经费及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98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89.37万元,支出决算为998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2%。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75.17万元,支出决算为648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政府考核奖等人员经费。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06万元,支出决算为80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3.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290.75万元,支出决算为49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4.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6.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转移支付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5.23万元,支出决算为33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隶至市纪委监委人员导致公积金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6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安排。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2.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60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6.17万元、津贴补贴1309.61万元、奖金233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1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39万元、住房公积金692.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4.41万元、离休费131.87万元、退休费347.7万元、抚恤金34.22万元、生活补助3.4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万元。

(二)公用经费72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5万元、印刷费3.83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77.65万元、邮电费1.99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10.73万元、培训费28.52万元、公务接待费13.67万元、劳务费1.98万元、委托业务费12.58万元、工会经费55.48万元、福利费90.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7.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7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0.8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98万元、无形资产购置2.9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5.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0.9万元,增长30.1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政策调增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追加办案中心运行经费及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2.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60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6.17万元、津贴补贴1309.61万元、奖金233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1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39万元、住房公积金692.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4.41万元、离休费131.87万元、退休费347.7万元、抚恤金34.22万元、生活补助3.4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万元。

(二)公用经费72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5万元、印刷费3.83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77.65万元、邮电费1.99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10.73万元、培训费28.52万元、公务接待费13.67万元、劳务费1.98万元、委托业务费12.58万元、工会经费55.48万元、福利费90.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7.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7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0.8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98万元、无形资产购置2.99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6.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38%;公务接待费支出17.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6.04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7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为出国抓逃嫌疑人,费用较大;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发生才追加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交流及访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6.4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46.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5%,比上年决算增加11.4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报废更新商务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采购实际支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主要为报废更新汽车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9.72万元,完成预算的72.21%,比上年决算增加1.52万元,主要原因为上下年度数据相接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大公车管理力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过桥过路费及燃油、汽修、保险等。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3.公务接待费17.3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1%,比上年决算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下年度数据相接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37万元,接待111批次,1393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院及兄弟市院来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0.23万元,完成预算的43.54%,比上年决算减少2.4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标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标准。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38个,参加会议1021人次主要为召开省院交办及各条线会议。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7.49万元,完成预算的63.86%,比上年决算减少7.14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培训费支出,充分利用视频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培训费支出,充分利用视频培训。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63个,组织培训4958人次主要为培训各条线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0.99万元,比2018年增加31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工会费政策性增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按支出性质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栏次

 

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9985.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一、基本支出

54

8322.2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1

 

二、项目支出

55

1773.65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2

 

三、上缴上级支出

56

 

四、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8160.80

四、经营支出

57

 

五、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4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58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七、其他收入

7

11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935.0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1

 

 

 

 

 

23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52

 

 

 

 

 

24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53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5

10095.88

本年支出合计

59

10095.8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结余分配

6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7

12.36

    年末结转和结余

61

12.36

 

28

 

 

62

 

总计

29

10108.24

总计

63

10108.24


收入决算表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公开02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教育收费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10095.88

9985.88

 

 

 

 

 

11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160.80

8050.80

 

 

 

 

 

110.00

20404

检察

8160.80

8050.80

 

 

 

 

 

11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6487.47

6487.47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12.43

802.43

 

 

 

 

 

110.00

 2040410

 检察监督

490.69

490.6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70.21

270.2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35.08

1935.0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35.08

1935.0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1.52

331.52

 

 

 

 

 

 

 2210202

 提租补贴

1601.52

1601.52

 

 

 

 

 

 

 2210203

 购房补贴

2.05

2.05

 

 

 

 

 

 

 


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公开03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095.88

8322.23

1773.6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160.80

6387.15

1773.65

 

 

 

20404

检察

8160.80

6387.15

1773.65

 

 

 

 2040401

 行政运行

6487.47

6387.15

100.32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12.43

 

912.43

 

 

 

 2040410

 检察监督

490.69

 

490.6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70.21

 

270.2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35.08

1935.0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35.08

1935.0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1.52

331.52

 

 

 

 

 2210202

 提租补贴

1601.52

1601.52

 

 

 

 

 2210203

 购房补贴

2.05

2.05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985.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2

 

 

 

 

3

 

三、国防支出

33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8050.80

8050.80

 

 

5

 

五、教育支出

35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1935.08

1935.0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1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2

 

 

 

 

23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54

 

 

 

本年收入合计

25

9985.88

本年支出合计

55

9985.88

9985.8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12.36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12.36

12.3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12.36

 

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58

 

 

 

 

29

 

 

59

 

 

 

收入总计

30

9998.24

支出总计

60

9998.24

9998.24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公开05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        次

1

2

3

合计

9985.88

8322.23

1663.6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50.80

6387.15

1663.65

20404

检察

8050.80

6387.15

1663.65

 2040401

 行政运行

6487.47

6387.15

100.32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02.43

 

802.43

 2040410

 检察监督

490.69

 

490.6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70.21

 

270.2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35.08

1935.0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35.08

1935.0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1.52

331.52

 

 2210202

 提租补贴

1601.52

1601.52

 

 2210203

 购房补贴

2.05

2.05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公开06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金额

经济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

8322.2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

7076.70

 30101

 基本工资

3

856.17

 30102

 津贴补贴

4

1309.61

 30103

 奖金

5

2331.30

 30106

 伙食补助费

6

 

 30107

 绩效工资

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8

313.6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

246.06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2

53.39

 30113

 住房公积金

13

692.16

 30114

 医疗费

1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5

1274.4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648.48

 30201

 办公费

17

69.50

 30202

 印刷费

18

3.83

 30203

 咨询费

19

 

 30204

 手续费

20

 

 30205

 水费

21

1.84

 30206

 电费

22

77.65

 30207

 邮电费

23

1.99

 30208

 取暖费

24

 

 30209

 物业管理费

25

 

 30211

 差旅费

26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27

 

 30213

 维修(护)费

28

22.50

 30214

 租赁费

29

 

 30215

 会议费

30

10.73

 30216

 培训费

31

28.52

 30217

 公务接待费

32

13.67

 30218

 专用材料费

33

 

 30224

 被装购置费

34

 

 30225

 专用燃料费

35

 

 30226

 劳务费

36

1.98

 30227

 委托业务费

37

12.58

 30228

 工会经费

38

55.48

 30229

 福利费

39

90.8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

79.6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1

157.52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4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3

20.19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4

524.54

 30301

 离休费

45

131.87

 30302

 退休费

46

347.70

 30303

 退职(役)费

47

 

 30304

 抚恤金

48

34.22

 30305

 生活补助

49

3.42

 30306

 救济费

50

 

 30307

 医疗费补助

51

 

 30308

 助学金

52

 

 30309

 奖励金

53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54

 

 30399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5

7.3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56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57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58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59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60

 

310

资本性支出

61

72.5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6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63

43.7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64

20.83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65

 

 31006

 大型修缮

66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67

4.98

 31008

 物资储备

68

 

 31009

 土地补偿

69

 

 31010

 安置补助

7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71

 

 31012

 拆迁补偿

72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73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74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75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76

2.99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77

 

312

对企业补助

78

 

 31201

 资本金注入

79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80

 

 31204

 费用补贴

81

 

 31205

 利息补贴

82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83

 

399

其他支出

84

 

 39906

 赠与

8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86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87

 

 39999

 其他支出

88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经济分类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公开07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9985.88

8322.23

1663.6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50.80

6387.15

1663.65

20404

检察

8050.80

6387.15

1663.65

 2040401

 行政运行

6487.47

6387.15

100.32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02.43

 

802.43

 2040410

 检察监督

490.69

 

490.6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70.21

 

270.2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35.08

1935.0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35.08

1935.0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1.52

331.52

 

 2210202

 提租补贴

1601.52

1601.52

 

 2210203

 购房补贴

2.05

2.05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公开08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金额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1

8322.2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

7076.70

 30101

 基本工资

3

856.17

 30102

 津贴补贴

4

1309.61

 30103

 奖金

5

2331.30

 30106

 伙食补助费

6

 

 30107

 绩效工资

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8

313.6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

246.06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2

53.39

 30113

 住房公积金

13

692.16

 30114

 医疗费

1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5

1274.4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648.48

 30201

 办公费

17

69.50

 30202

 印刷费

18

3.83

 30203

 咨询费

19

 

 30204

 手续费

20

 

 30205

 水费

21

1.84

 30206

 电费

22

77.65

 30207

 邮电费

23

1.99

 30208

 取暖费

24

 

 30209

 物业管理费

25

 

 30211

 差旅费

26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27

 

 30213

 维修(护)费

28

22.50

 30214

 租赁费

29

 

 30215

 会议费

30

10.73

 30216

 培训费

31

28.52

 30217

 公务接待费

32

13.67

 30218

 专用材料费

33

 

 30224

 被装购置费

34

 

 30225

 专用燃料费

35

 

 30226

 劳务费

36

1.98

 30227

 委托业务费

37

12.58

 30228

 工会经费

38

55.48

 30229

 福利费

39

90.8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

79.6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1

157.52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4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3

20.19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4

524.54

 30301

 离休费

45

131.87

 30302

 退休费

46

347.70

 30303

 退职(役)费

47

 

 30304

 抚恤金

48

34.22

 30305

 生活补助

49

3.42

 30306

 救济费

50

 

 30307

 医疗费补助

51

 

 30308

 助学金

52

 

 30309

 奖励金

53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54

 

 30399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5

7.3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56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57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58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59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60

 

310

资本性支出

61

72.5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6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63

43.7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64

20.83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65

 

 31006

 大型修缮

66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67

4.98

 31008

 物资储备

68

 

 31009

 土地补偿

69

 

 31010

 安置补助

7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71

 

 31012

 拆迁补偿

72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73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74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75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76

2.99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77

 

312

对企业补助

78

 

 31201

 资本金注入

79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80

 

 31204

 费用补贴

81

 

 31205

 利息补贴

82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83

 

399

其他支出

84

 

 39906

 赠与

8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86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87

 

 39999

 其他支出

88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149.88

6.04

126.47

46.75

79.72

17.37

20.23

77.49

相关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2

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2

 

 

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2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6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11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393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召开会议次数(个)

138

参加会议人次(人)

1,021

 

 

组织培训次数(个)

163

参加培训人次(人)

4,958

 

 

 

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详细支出情况见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公开10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本年度无相关决算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公开11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经济分类编码

经济分类名称

栏   次

1

1

合   计

1

720.9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

648.48

 30201

 办公费

3

69.50

 30202

 印刷费

4

3.83

 30203

 咨询费

5

 

 30204

 手续费

6

 

 30205

 水费

7

1.84

 30206

 电费

8

77.65

 30207

 邮电费

9

1.99

 30208

 取暖费

1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1

 

 30211

 差旅费

1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13

 

 30213

 维修(护)费

14

22.50

 30214

 租赁费

15

 

 30215

 会议费

16

10.73

 30216

 培训费

17

28.52

 30217

 公务接待费

18

13.67

 30218

 专用材料费

19

 

 30224

 被装购置费

20

 

 30225

 专用燃料费

21

 

 30226

 劳务费

22

1.98

 30227

 委托业务费

23

12.58

 30228

 工会经费

24

55.48

 30229

 福利费

25

90.8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79.6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7

157.52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28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9

20.19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

 

310

资本性支出

31

72.51

312

对企业补助

32

 

399

其他支出

33

 

注:1、"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公开12

部门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采购品目大类

金    额

合   计

1

1121.75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

1121.75

二、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

 

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

 

注: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编辑: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