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布陈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现在开始。”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二爻居申诉人陈某家中正在召开一场上门听证会,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刚作为该刑事申诉案的承办人主持这场公开听证。
据悉,陈某今年82岁,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张某的母亲。2021年8月,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如东曹埠镇某路段,与在道路上步行的被害人张某发生碰撞,张某受伤送医院后死亡,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祁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祁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经法院审理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害人张某早年离异,与母亲陈某相依生活。陈某身患多种疾病,日常起居一直依靠儿子张某照顾。事故发生后,陈某因思念故子,不肯搬离其子张某在通州二爻的家,陈某女儿暂时搬来照顾母亲。
“为什么酒驾撞死了人判这么轻?”“肇事方仅仅付了几万元丧葬费就可以从轻处罚了……”肇事方祁某仅赔偿5万元丧葬费,因此陈某认为法院量刑畸轻,向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考虑到申诉人陈某年迈体弱、出行不便,如东县检察院决定举行上门听证,就地开展释法说理,解开申诉人的心结。
听证会上,申诉人陈某及其女儿张某平陈述了申诉理由及依据。案件承办人陆刚针对申诉理由阐述了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陈某及其女儿张某平就心中的疑惑向案件承办人陆刚进行咨询。
三名听证员就相关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分别向案件承办人和申诉人及代理人进行了发问,同时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员代表就申诉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这一评议意见,从事理、法理、情理三个层次详细说明了评议理由。
“我们接受你们检察院的意见。在我们申诉期间,检察官们几次上门,听取我母亲的意见,又主动为她申请司法救助,今天你们又专门上门举行听证,刚刚我母亲跟我说她听明白了,十分感谢你们,下一步会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赔偿问题。”申诉人陈某的女儿张某平在最后陈述时这样说。
听证结束后,陆刚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陈某的手中,并表示民事诉讼案件有什么问题仍然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临走时陈某拉着陆刚的手表示感谢,陆刚嘱咐道:“老人家,您要保重身体呀,尽快从悲痛中走出来,司法救助金只能救急,今后的生活还需要女儿女婿来照顾。”陈某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