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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涉民企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08 16:45: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涉民企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HX2021084 ;

  2.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涉民企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万元);

  具体说明如下: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10万元;

  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通州湾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功能模块最高限价:2万元。

  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项报价超过相应模块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涉民企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系统整体框架搭建,30天内完成开发、部署和运行;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4、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即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一年内(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13921670203

  监督电话:55002215

  代理机构: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万科壹中心1908室

  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18106295192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8日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