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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配电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9-10 15:38: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配电室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配电室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10万元

  4、最高限价:10万元

  5、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6、工期: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6日期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并调试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叁级及以上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6、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9月16日17:00后不再发售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17778751998(微信同号)】

  4、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

  联系电话:0513-55002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

  联系电话:0513-55002264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0日

          附件:项目需求.docx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