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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开门纳谏听民意 查纠整改促提升
2021-05-11 09:15: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5月8日,崇川区检察院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征求意见座谈会,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单位代表、律师代表和社区干部代表,1名案件当事人参加座谈会。

  南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宁就全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向与会代表进行通报。他表示,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的中心环节。南通市检察院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坚决查找和整治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6+1+N”个“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顽瘴痼疾;各基层检察院也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梳理确定了本单位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

  崇川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同志对该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他表示,崇川区检察院按照“6+1+1”模式制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梳理出48项整治内容,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治措施和目标,细化分工,确保查纠整改各个环节落细落实。同时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拓展服务群众途径,持续推进“三走三访”“精准普法月月行”等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与会代表发言


  阚进遂

  市人大代表,江苏华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检察机关做得很好,体系建立完美,工作落实具体,内容详实。我建议检察院可以结合大数据,利用互联网工具做到检察工作透明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对这方面进行了解、监督,我相信我们的检察工作会越来越好。

  杨宇红

  市人大代表,南通市小海中学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主任、民盟小海中学支部主委

  我一直从事未成年人方面的工作,最近两年,社会各界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崇川区检察院在这方面的工作一直做得很好,建议检察院进一步研究如何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继续打造服务社会品牌,为民办实事,突出成效。

  李清湘

  市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教师工作部部长、高层次人才办公室主任

  检察机关需要深入思考应当通过什么途径与公众互动,对于值得宣传的地方,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宣传力度。

  万 军

  市政协委员,江苏君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检察机关此次教育整顿部署到位,措施得力,务实有效。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也非常踏实,对电信诈骗的查处,工作开展比较有好,尤其涉及网络诈骗,取证比较困难,我认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能够协同处置,也希望对教育整顿工作出台长效管理机制。

  田爱红

  市人民监督员,南通市江海镇区星苏社区党支部书记

  在信访化解方面,检察院可以进一步加强宣传,另外希望可以进一步落实“三官一律”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法律服务。

  孙科军

  崇川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在检察监督方面,建议形式可以多样化,探索除通过书面纠违方式以外的法律监督形式。

  沈永斌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刑庭筹备组成员

  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新型案件的研究、打击。

  徐 伟

  崇川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一级科员

  检察院对司法矫正工作现场指导,提高司法所一线人员工作水平;同时也积极参与、监督协助社会矫正机构重大执法活动;及时依法提出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提出了切实可效的意见建议,帮助我们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极大了提高了我们社区矫正的工作质效。

  邓 军

  律师代表,上海申浩(南通)律师事务所

  我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与公诉人的沟通机制。

  刘冠军

  律师代表,江苏通衡律师事务所

  希望检察院建立一个长效的沟通机制,杜绝不正常交往的同时,也防止办案人员因避嫌而影响正常沟通;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注重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的审查评价,并将此作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尺度,在此基础上探索宽严相济政策落实推进的举措或机制。

  俞佳琳

  社区干部代表,崇川区学田街道学田社区党委副书记

  检察官工作重点在基层,支撑也在基层,建议检察院更加深入基层、贴近基层,常态化在基层社会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的战果,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真正把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许 晨

  社区干部代表,崇川区文峰街道鲍家桥社区党委副书记

  检察院可以借助社区力量,对微信公众号做一些宣传;进一步加大“检格”与“网格”的融合,增加进社区的频率,提高群众对法律、对检察工作的认识;要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抓好整改落实。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