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时潇洒快活,快递员杜某某竟盯上客户支付的快递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91万余元。近日,经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6万元。
黄女士经营着一家床上用品四件套的生产公司,随着淘宝店铺销售业务的增长,产品邮寄量也迅猛增长。2018年的一天,某快递公司业务员杜某某主动找到黄女士,表达寻求合作的意愿。黄女士对比价格与发货速度后,同意与杜某某所在的快递公司合作。此后,杜某某便成为与黄女士公司对接的快递员。杜某某每天上门收货,寄发快递,黄女士则通过扫描杜某某提供的二维码,采取月结的方式,陆续支付了84万余元的快递费用。
不曾想,2019年10月,快递公司总经理朱某某突然找到黄女士,要求她支付快递费用。黄女士很是惊讶,将支付凭据出示给朱某某,二人一核对,才发现杜某某收取的快递费中有34万元未上缴公司。发现该情况后,快递公司联系杜某某负责的其他客户核实快递费用,发现其侵占了多笔客户支付的快递费用。于是,2021年8月,该快递公司到通州区公安局报案。该局于当日受案初查,后于同年9月17日立案侦查。
原来,杜某某是南通某快递公司的业务员,从事快递寄件业务。开始他只是一名普通快递员,后因工作勤恳被任命为小组长,主要负责管理快递员,对接联系客户。然而一段时间后,他开始流连于高档KTV、酒吧等场所,很快,作为快递员的收入已无法满足他的大额消费需求,杜某某便动起了歪脑筋,利用与客户收寄件结算快递费用的职务便利,一笔笔侵占着公司的快递费用。拿着公司的资金,杜某某在高档KTV大肆消费,甚至只要有人叫他“大哥”就大发现金,享受着被“众星捧月”的快乐。
2024年1月1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期间,杜某某侵占公司资金91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杜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于3月5日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杜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