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在一个月内跑遍全国,帮粉丝完成心愿,花1000万为粉丝服务……”网络平台上,经常看到一些“网红”发布以“帮粉丝改变命运”为噱头的视频。部分网民被视频吸引,留言寻求帮助,殊不知,诈骗分子已经在评论区蹲守,盯上了求助者。
2023年4月,代某在刷抖音时,偶然看到一位有着200多万粉丝的“网红”,账号里面发布的都是无偿帮助别人改善生活困境的视频。代某早就有买车的想法,无奈囊中羞涩,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视频下留言寻求帮助。没过多久,“网红”就主动联系了代某,还提供了自己的QQ号。代某认为“喜从天降”,并未多加怀疑,很快与其加上了好友。
聊天过程中,代某详谈了自己的困难并表示希望得到对方的经济支持,对方答复如果要得到帮助,需要先交保证金,在此之后就会把救助金和保证金全部转到代某账户,并且这些钱都无需偿还。代某信以为真,通过对方提供的收款码转账了8900元。然而过了一段时间,不仅救助金迟迟未收到,对方也不再回复信息,意识到被骗的代某选择了报警。
无独有偶,家庭突遇变故的李某与代某有着同样的遭遇。2023年3月,李某想着买辆车做网约车生意改善经济状况,于是也在此“网红”视频下留言寻求帮助,在缴纳了22000元保证金后,对方同样消失了。
2023年4月底,刘某被如皋市公安局抓获归案。讯问中,刘某对自己冒充“网红”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刘某也曾在同一个“网红”的视频下留言寻求经济帮助,被人冒充此“网红”骗了1000多元。为了弥补损失,刘某就想着依葫芦画瓢,用同样的方法骗人。他将自己的抖音昵称和头像换成与此“网红”相同的样子,并将“网红”发的一些照片和视频也发到自己的抖音账号,平时就在“网红”的评论区给留言寻求帮助的粉丝点赞,进而与粉丝取得联系,以缴纳保证金为由实施诈骗。被抓获归案时,诈骗来的3万多元钱款已被刘某在赌博网站上挥霍一空。
2024年2月23日,如皋市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网络诈骗花样多,莫把虚拟当现实。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轻信陌生人。面对诱惑需警惕,不理不信不汇款,守好自身"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