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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竟然藏着摄像头!
2024-04-30 09:11: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购买偷拍设备零部件,组装后焊接到日常生活用品内并进行售卖,近日,犯罪嫌疑人何某、陈某等6人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十年前,何某曾在广州一名买卖偷拍设备的老板手下干活,逐渐了解到相关设备的货源等“内部信息”。不久后,何某离职开始从事服装类贸易,但因生意不景气,又放弃工作回到揭阳老家。

  此案中公安机关查获的部分窃听窃照设备

  2019年7月,何某决定利用曾积累的买卖偷拍设备“资源”,自己当老板。2019年底至2022年10月期间,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何某纠集陈某等6人在广东省普宁市进行偷拍器材组装、焊接、售卖工作。6人分工明确,由何某在网上采购零部件、销售成品,陈某等人负责设备组装,并将偷拍设备焊接到皮包、衣服、吸顶灯等物品中,其余人负责零部件及成品的快递、收发、工资结算工作。经查,何某等人非法获利人民币约10万余元。

  2022年10月8日,公安机关发现何某在网上向启东某男子销售带有偷拍功能的物品,随即开展立案侦查。何某等人随后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检察官提醒

  何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并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牟利,此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私自窥视、拍摄他人的行为均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