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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月月行】海安:“企明星”宣讲团走进浙江商会
2021-12-14 09:16: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近日,海安市检察院“企明星”宣讲团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崔淳和第五检察部主任崔恒伟来到海安市浙江商会,为海安中意产业园、江苏美达自粘材料有限公司、海安浩驰科技有限公司等二十多位浙江籍来海经商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送去两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民法典》之前的保证法律制度重点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民法典》颁布后,法律开始侧重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要对自己的借贷风险承担最大责任的时代将要来临!”第一堂课,崔恒伟围绕《民法典》中的保证人制度,以《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16个法律要点》为题,着重讲解保证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过程中,涉及到的保证合同的形式、保证责任免除、债权转让和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等企业运营中常见的几类问题。同时,结合实际办案遇到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帮助企业经营者更好地了解和学习法律的立法本意、现实影响及法律风险防范等,牢固树立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意识。

  第二堂课,崔淳以“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为题,围绕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作用,涉民营企业相关政策文件,经济犯罪刑事立法变化,以及防范对策建议等方面展开宣讲。依托真实案例,向在场企业经营者介绍了几种常见的经济类犯罪罪名、法理依据、立案标准及判处的刑罚,着重提出了预防犯罪的四点建议,为企业经营者避免法律风险献计献策,着力引导民营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讲座结束后,崔淳、崔恒伟就企业代表提出的关于招投标、用工保障、融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这次的法治宣讲让我们受益匪浅,加深了绝不能触碰‘安全、环保、税收和能耗管理’这四条‘高压线’的认识。今后我们对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会更加重视,尽快完善现存的法律漏洞。也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多开展这类有意义的活动,为我们这些外籍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持。”活动结束前,浙江商会张会长表示。

  下一步,海安市检察院将深入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结合本市涉企案件的特征,细化工作举措,充分运用法治宣传、检察建议、风险提示等方式,全方位、多领域、宽渠道持续发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良性运转,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