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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最高检公布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南通这起案例入选!
2020-10-30 16:46: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近年来,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撷要发布12个典型案例,敬请垂注。

  落实刑事检察政策

  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出台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前行。以下4个案例是其中典型代表。

  ✎ 案例一 额温仪未按约定交付,是否涉嫌合同诈骗?

  ✎ 案例二 依法不起诉,挽救11家企业

  ✎ 案例三 公司无证处置危险废物未造成污染后果,检察官依法作出不起诉

  ✎ 案例四 企业买卖二手硬盘,贴了打印的标签,算不算商标侵权?

  案例二

  依法不起诉,挽救11家企业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被告人陈某、崔某、吉某等人在获悉某市农村道路9个标段提档升级工程的招标信息后,通过杨某等中间人介绍,组织A公司等11家有资质的企业,各自派公司资料员统一制作商务标书串通投标,最终中标2个标段,涉案金额3900万余元。中标路段主要由陈某、刘某分包施工。工程于2018年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案件办理情况】

  该案因被实名举报而案发。2018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对A公司等11家单位、陈某等30名参与人立案侦查。2020年2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A公司、陈某等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涉嫌串通投标罪,但涉案单位和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相同,应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区别处理。2020年5月,检察机关对提出犯意、实际操作、有前科的陈某等6人提起公诉,对仅出借资质的11家串标单位和犯罪情节轻微的24名参与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7月,陈某等6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判决后陈某等6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对于串通投标的提意者、组织者、主要受益者以及职业陪标人、专业居间介绍者,依法从严惩处;对于没有犯罪前科、被动参与陪标、收取少量好处且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作不起诉处理,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加强招投标监管、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检察建议和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相关主管部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同时,因该案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涉案企业和人员众多,检察机关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连线等方式组织了公开听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慎重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编辑: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