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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不起诉+司法救助温暖异乡人
2020-05-29 15:51: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2019年7月的一天凌晨,来自徐州的重型货车司机翁某载着妻子刘某行驶在送货的路上,途中翁某因疲劳驾驶与停靠在道路右侧的一辆半挂货车发生碰撞。2019年10月9日,海安市公安局以交通肇事罪对翁某立案侦查,并于2020年3月31日将该案移送至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故发生后,翁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无法继续从事货车运输行业,其妻刘某也因此次车祸身受重伤,不得不截肢治疗,该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同时,为了给妻子看病,翁某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债务,原本的小康之家变得一贫如洗。

  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主动审查当事人的受害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将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当事人刘某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两万元。

  今年4月,受害人刘某向海安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时,提出了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考虑其家庭特殊情况,对其丈夫翁某作不起诉处理的诉求。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翁某有自首行为且认罪认罚,也得到了被害人刘某的谅解,若对翁某提起公诉,以货车运营为生的翁某将会失业,该家庭将会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刘某和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将会雪上加霜。

  经综合考虑,该院拟对翁某作不起诉处理。但鉴于翁某具有驾驶严重超载的重型货车上道路行驶的从重处罚情节。为保证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该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5月13日,海安市检察院就这起交通肇事罪是否提起公诉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公开听证程序及注意事项,并汇报了该案事实、证据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刘某发表了意见,翁某作了表态。听证员们围绕案情进行询问和独立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于翁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检察机关采用公开听证的模式,让当事人能够全面听取各方面的声音,既有利于化解矛盾,又能有效促进办案公平公正,这样的做法非常好。”听证会结束后,受邀听证员对该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阳光司法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

  编辑: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