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共青团南通市委公布了第11届“南通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结果。其中,来自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的刘俊杰获此荣誉。刘俊杰今年39岁,做过支教老师,也做过刑事执行检察的工作,如今从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下面,就让我们去看看他的故事。
刘俊杰说,他的第一份工作,还得从2003年说起。当时刚从大学毕业,他就参加了第一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来到云南省永胜县一所中学里担任英语老师。
支教结束后,刘俊杰被永胜团县委评为西部计划优秀青年志愿者,被团中央授予中国志愿服务铜奖。这段支教生涯,让他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明白了奉献和关爱的力量。后来,刘俊杰被派驻到如东县看守所,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看到在押人员对自由的渴望,他突然意识到,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为这些人做些什么。
之后,刘俊杰来到检察院研究室工作,之前的这些经历,让他更明白了司法的意义,也体会到了人间的情和义。这些宝贵的经验,也帮助他在理论研究的道路上越走越顺。
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刘俊杰被借至最高检工作,先后参与起草司法解释性质文件3个,得到中央政法委法治局及最高检研究室好评。这养成了他“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的专业精诚品质。种种突出的表现,让他获得了第11届“南通青年五四奖章”,这将激励着他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