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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检动态】市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举办第四季度专项培训
2022-11-25 15:33: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集中统一履职优势,提升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11月24日,南通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在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开展第四季度专项培训活动。

  南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旭东,通州湾示范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卫星,南通市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小东以及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通州湾示范区院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的黄玲林检察官专题讲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认定规则》。

  黄玲林检察官是法学博士,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理过多起新型疑难复杂的侵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关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例、优秀案例;在《法学论坛》《刑法论丛》等刊物上发表30余篇文章;多次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课程广受学员好评。

  授课中,黄玲林检察官针对南通市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主要围绕“主观故意认定”“保密性的认定”“鉴定意见的审查”等14个实务问题进行剖析,并多次与学员现场互动,就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困惑进行探讨。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黄玲林检察官的授课十分实务,直面问题,受益匪浅,今后在办理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时的底气更足了。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修改较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办理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南通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学习促提升,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实务培训,通过“问题式教学”“问答式授课”的方式,邀请理论、实务专家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剖析,进一步放大培训效果,提升办案质效。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