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恽爱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参与和服务社会治理是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以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树立社会化、治理化思维,找准履职切入点,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立足检察办案
一体履职落实风险防控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过程中,南通市检察机关坚持个案办理与面上整治、事件处理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积极能动履职,拉长履职链条,打好维护安全稳定、促进治理提升的主动仗、整体仗。
以上下联动提升矛盾化解效率。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通过不同层级检察院在履职中的接续接力,可以形成联动式效果。如在重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上,加大市级院层面的组织协调,指导基层院抓好涉法涉诉矛盾排查摸底。用足用好化解手段,由市院发起设立、两级院共同参与的“江海检爱”慈善基金,一体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了伤残退役军人养老金争议案等一批案件,努力将矛盾吸附在市域,化解在基层,防范风险向社会面外溢。
以横向统筹增强整体治理效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一个整体,通过内部的多主体协同,可以放大多种监督手段同频共振的效应。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食药环保护等专项治理方面,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形成监督合力。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设立通州湾知识产权专门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履职,实现系统治理。
以案例示范引领法治教育效果。案例是体现司法政策和检察理念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南通市检察机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先后办理了“铝包子”公益诉讼案、“黄金大盗”认罪认罚案等具有全国影响的典型案件。注重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传递法理情相融合、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等办案新理念,引导建立合理预期。积极深化法治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行为指引,消除潜在的矛盾纠纷,在更高层面上防患于未然。
探索检网融合
多跨协同推动共治共赢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治理模式变革愈加重要。南通市检察机关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理念,以“检察+网格”为载体,积极拓展数字治理空间,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可持续提升。
跨部门数据共享。获取和掌握数据是开展法律监督的基础和前提,对于检察机关而言,通过执法司法数据“碎片”的互融互通,可以发现隐藏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南通市检察机关研发检察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对自身统一业务系统中的各类办案数据,进行智能化统计、数字化分析,形成“二次数据”,服务类案办理。同时,打破跨部门信息壁垒,与环境、人社、医保、应急管理等单位会商,对接市大数据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和网格通平台,嵌入检察监督模块,实现数据共享共用。研发食药安全、国土国财等数据监督模型,汇聚和研判信息事件,放大数据乘数效应。
进网格检力下沉。网格是社会治理的最基层、最前沿,南通市检察机关将检察职能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服务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同时,深入基层收集第一手资料,拓宽检察监督线索来源。组织检察干警全员对接街道社区,进网格走访,开展检调对接、上门听证等工作,协调化解农田界址、赡养老人、拆违改造等纠纷。建立检察监督线索清单,对全市网格员群体进行检察知识培训,引导网格员及时上报监督事项。通过“网格员+大数据”获取线索,开展耕地保护、声光污染、消防隐患等专项整治,打通检察为民“最后一米”。
多举措闭环衔接。把握“万物皆在网”的时代特征,将互联网思维引入社会治理领域,加强检察职能与社会治理的串并联接,形成监督闭环。如当前刑事犯罪中危险驾驶占比最多,针对其中一些情节轻微的情况,探索“不起诉+社会服务”模式,推动刑事惩戒与行政处罚、个人征信相互衔接,从“治罪”向“治理”转变。
创新检情专报
当好智库促进诉源治理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需要强化以“我管”促进“都管”的理念,更加注重总结研判类案反映问题,突出对策建议,促进从根子上、管理上系统解决相关问题。
关注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用好法律监督年度报告,通过系统梳理、深入分析法律监督履职中发现的执法司法共性突出问题,提出完善行刑衔接、执法监督,加强政法机关同堂培训等建议,在整体层面助推党委、政府更好把握总体情况和态势。紧扣党委、政府关心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从法律监督视角进行剖析建议,充分传递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的职责使命和角色定位,实现法律监督“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犯罪态势分析研判。南通市检察机关建立重点犯罪分析报告重点选题制,把握当前刑事犯罪结构的趋势性变化,围绕本地多发、新型犯罪,分析涉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医保诈骗等犯罪特点,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综合性、专题性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预警性的治理对策。深入剖析个案、类案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用公告、宣告等多种方式,让被建议方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充分参与,推动问题解决。
府检联动解决突出问题。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政府与检察机关的会商协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建设,加强关口前移、延伸监督触角。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重点领域并开展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行政争议“增量”。对一些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的社会治理难题,以“没完没了”的态度开展“回头看”,既抓成效,更重长效,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