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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种的大米,我想送给检察官尝尝
2024-01-25 09:17: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检察官指导小陈办理救助金发放手续

  “最近,老人家一直念叨着要送一些自己家种的大米给检察官们尝尝,过些天我就托人送过来。”近日,家住通州区十总镇的小陈对电话回访的检察官连声道谢,检察官表示之前的帮助都是分内的事,并婉拒了她们一家人的盛情。

  2015年9月,小陈的公公丁大爷在去卖菜途中被张某驾驶的汽车撞伤致残,经认定,该事故张某负主要责任。2016年10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丁大爷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由于张某一直未支付赔偿款,2016年12月,丁大爷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部门经多次调查,均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次年5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8年了,事故赔偿一直没到位,检察官能不能帮帮我。”2023年8月,丁大爷在家人的帮助下来到通州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

  针对丁大爷面临的困境,该院及时启动民事执行监督,承办检察官与执行法官沟通,再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开展调查,发现张某不仅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而且其还有多个案件等待执行,案件目前已经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丁大爷居住地的村干部和周边群众,向检察官详细讲述了这一家的难处。原来,事故发生后,丁大爷被鉴定为肢体三级残疾,已经无法下地干活。为了丁大爷的康复治疗,一家人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丁大爷的儿子又是听力残疾,一直无法正常工作。雪上加霜的是,2018年,丁大爷的老伴儿突发脑梗,失去了自理能力。目前,丁大爷家中有两名残疾人和一名脑梗患者,每年医疗费等花销不少,就医及生活开销大多只能依靠儿媳妇小陈的打工收入。

  检察官上门发放救助金

  经调查核实,通州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于2024年1月17日向丁大爷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同时,承办检察官与法院执行法官持续做好被执行人张某的释法说理工作,张某承诺,将尽快给付赔偿款。

  “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我们一家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收到司法救助金的那一刻,丁大爷很是激动,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编辑:纪明